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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山遺書/周易外傳卷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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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外傳卷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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係詞下傳第一章 章句依朱子《本義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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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治水之術者曰“堙其所自溢”,是伯黃之術,而白圭襲之者也。則為安身利用之術者曰“杜吉兇悔羞之所從生”,亦猶是而已矣。

天下固有此洚洞浩瀚之流行之地中,中國自足以勝之。驚其無涯而堙以僥倖,禁其必動,,其方生,汩亂五行,而不祥莫大焉。知吉兇悔吝也,則曰「不動不生,不生則不肇乎吉,不成乎兇,不貽可悔,不見其吝,而以逍遙乎蒼莽,解脫乎火宅」。嗚呼!無以勝之,而欲其不生,則將謂“稻麥生夫飢,絲麻生夫寒,君師生夫亂,父母生夫死”,亦奚為而不可?其云“大盜生於聖人,無明生於知見”,猶有忌而不敢昌言。充其所操,惟乾坤父母為古今之大害,而視之若仇讎。乃要其所挾,則亦避禍畏難之私,與禽獸均焉而已矣。

夫聖人亦知之,曰「吉兇悔吝」者矣。而吉者吾道也,兇手吾義也,悔者吾行之幾也,吝者吾止之時也。道不可疑,義不可避。幾不可逆,時不可違,恆有所奉以勝之。故診衣、鼓琴而居之自得,夏台、羑里而處之不憂。怨艾以牖其聰明,而神智日益;退抑以守其堅忍,而魄骨日強。統此者,貞而已矣。惟其貞也,是以無不勝也。無不勝,則無不一矣。

且夫欲禁天下之動,則亦惡從而禁之?天地所貞者可觀,而明晦榮凋弗能禁也。日月所貞者可明,而陰霾暈珥弗能禁也。天下所可貞者君子之一,而得失憂虞弗能禁也。當其吉,不得不吉,而固非我榮;當其兇,不得不兇,而固非我辱。

如曰“無吉則無兇,無兇則無悔”,則莫如舍君子而野人。野人之吉兇,不出乎井廬者也,則莫如舍野人而禽魚。禽魚無所吉,兇亦不先覺也,則莫如舍禽魚而塊土。至於塊土,而吉兇悔吝之端泯,終古頹然自若也。乃天既不俾我為塊土矣,有情則有動,且與禽魚偕動焉;抑不俾我為禽魚矣,有才則有動,且與野人偕動焉。抑彼自謂絀才去情,以偕乎野人,而抑以擅君子之實,思以易天下,有道則有動,必將與君子偕動焉。姑且曰:「胡不如野人之貿貿,胡不如禽魚之,胡不如塊土之冥冥」?以搖天下葸畏偷安者,而自命為道。

嗚呼!勿憂其無冥冥之日也。死則亦與塊土同歸,動不生而吉兇悔吝終離,則虛極靜篤,亦長年永日而宴安矣。故其為道也,與禽為嬉,與魚為泳,與土為委,與野人為偷,與死為滅,與鬼為幽。

乃其畏兇憚悔吝也,畏死而已矣。畏兇者極於死,畏悔吝者,畏其焦肺怵心以迫乎死。然而與死為徒焉。此無藉之子逃桁楊而自雉經之智計,亦惡足比數於人類哉!

其為心也,非無所利於吉也,畏不得吉,無可奈何而寧勿吉也。夫君子則無所利於吉,而何畏乎非吉?故守貞而一之,而道乃無窮。其示天下,不可無吉也,無吉則道不行;不可無兇也,無兇則義不著;不可無悔也,無悔則仁不復;不可無吝也,無兇則志不恆。

故不知進退存亡,而龍德乃備;不憚玄黃之血,而天地以雜而成功。則天下日動而君子日生,天下日生而君子日動。動者,道之樞,德之牖也。 《易》以之與天地均其觀,與日月均其明,而君子以與《易》均其功業。故曰: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。」離乎死之不動之謂也。

彼異端者,導翁嫗甕粟之欲,守稚子衽席之逸,雖嵬瑣曼延,而慮不出乎此;乃竊《大易》之言,曰:“'吉凶悔吝生乎動',吉一而兇三。

樂行而不釋其焦勞,憂違而不改其欣適,貞夫一矣。則得失皆貞也,吉兇悔吝可以俱忘,而奚有於卜筮以審其疑邪!

夫天下之有所大疑者二,得之思保之,未得思致之,未失思存之,失而思安之:位也、財也。天下之得失盡於此而已矣。蔑君罔親而圖之者,奸人也。芟節芟廉以利之者,庸人也。圖功取譽而終身以之者,當世之士也。如是,則聖人獎當世之士,而啟庸愚姦宄以爭疑信於不必得之中,則何貞之有哉?

曰:非然也。位者仁之藏,“何以守位曰仁”,“仁”字當如字。財者義之具也。故天下無吉兇,而吉兇於財位;君子無吉凶,而財位有吉凶。此所謂與百姓同其憂患者也。察原觀化,渾萬變而一之,渾涵於仁義之大有,則位惡得而不寶,財惡得而不聚乎?

且位惡因而設於倫類,財惡因此流行於事物哉?愚者見位,知其貴而已也,而驕肆以喪其仁;愚者見財,矜其富而已也。而鄙吝以墮其義。故位非其位,而財非其財。若夫位則有所自設矣,若夫財則有所自殖矣。

天地之大德者生也,珍其德之生者也。胥為生也,舉蚑行喙息、高驃深泳之生匯而統之於人,人者天地之所以治萬物也;舉川涵石韞、旉榮落實之生質而統之於人,人者天地之所以用萬物也。胥為人矣,舉強武智文、效功立能之生理而統之以位,位者天地之所以治人也;舉賦質修事、勸能警惰之生機而統之以財,財者天地之所以用人也。

不得其治,則叛散孤畸,而生氣不翕,天地於此有不忍焉。不任以用,則委棄腐萎,而生道不登,天地於此有不倦焉。故翕天下以位而人統乎人,人乃以統乎物;登天下以財而人用乎人,人乃用乎物。故天於其所生,無所恝置於已生之餘。莫之喻而喻,使之自相貴而位以定;莫之勸而勸,使之交相需而財以庸。然則位者,天地不忍不治之仁,因以秩之;財者,天地不倦於用之義,因以給之。

聖人欽承天,而於天步之去留,天物之登耗,殫心於得失之林,弗容已矣。其得也,吉也;其​​失也,兇也;其悔也,欲其得也;其羞也,戒其失也。請命於天,與謀於鬼,大公於百姓,興神物以使明於消息存亡之數,尚德而非以獎競,崇功而非以導貪,而天地之德,亦待聖人而終顯其功。

嗚呼!彼驕語貧賤,何為也哉? “金夫不有躬”,非其財也。 “負乘致寇至”,非其位也。 “君子於行,三日不食”,以安位也。 “困於赤紱,乃許有說”,以節財也。非然者,貧其身以貧萬物,異於床而喪資斧;賤其身以賤天下,摺其足以覆公驚悚。於陵仲子以餒成其不義,延陵季子以讓成其不仁,君子將厚責之,況乎創越人熏穴之言,拾食蛤遨遊之說,桎梏寶命,塵垢天物,以絕仁棄義,而刓天地之生者哉?

故聖人之於《易》也,據位、財為得失,以得為吉,以失為兇,以命之不易、物之艱難為悔吝,與百姓同情,與天地同用,仁以昌,義以建,非褊心之子所可與其深也。故《洪範》以福極為向威,《春秋》以失地亡國為大惡,誠重之也,非徒與陶、猗爭區區之廉,莽、操爭硜硜之節也。

第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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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像莫大乎《幹》《坤》。法皆其法,象皆其像,故曰大也。資始資生而萬物之數皆備,易知簡能而天下之理皆得,是盡天下之象而無以當之。故佃漁耒耜以給養,交易以利用,弧矢門柝以禦害,舟楫服乘以致遠,宮室棺槨以衛生而送死,書契以紀事而載道,民用之所以浹,王道之所以備,而皆不足以當《幹》《坤》。

衣裳之垂,其為生人之用,亦與數者均爾。且其始於毛革,繼以絲枲,冬以溫,夏以清,別嫌疑,厚廉恥,猶其切焉者也。若夫上衣下裳,施以繡,間以繪,採以五,章以十二,配以六冕,綴以韨佩,應乎規矩,中乎準繩,炎非以適,寒非以溫,為之也勞,服之也若贅。乃聖人獨取《幹》《坤》之法像以當之,而以天下之治系之,嗚呼!孰有知其為天地之大經,人禽之大別,治亂之大辨,以建人極而不可毀者乎?

夫法像之於天地,亦非有其功德之切,與於人物者也。懸日月星辰於上,而人有不可法之知;奠海岳邱原於下,而人有不可效之能。始有所以始,而可觀者非能為美利;生有所以生,而昭著者非能為變蕃。然而文之所著,變之所自察;理之所顯,化之所自宜;無功之功,啟群倫之覺;無用之用,安萬匯之宜。天地不事以其德業詹詹與萬物寡過,而治莫尚焉。故水、火、雷、風,不能越其廣大;六子、五十六變,不能亂其崇卑。

大哉法像乎!而生人之事,聖人所以繼天而致治者,孰足以當此乎?天位尊,地位卑,上下定矣;天成像,地成形,文章著矣。上下定,故萬物戢然而不敢幹;文章著,故萬物欣然而樂聽其命。戢然而不敢幹,欣然而樂聽其命,則天地可得而治萬物,人可得而治物,君子可得而治野人,而非此者,則亂。

古之聖人,思有以治天下,而其心殫矣。久而乃得之於法像焉。人之所可受吾治者,惟其敬愛而已矣。怵然不敢幹之心生,則敬興;欣然樂聽其命之心生,則愛興。觸目而天地之法像在焉,莫或不敬也,莫或不愛也。人成位乎中,而君子者野人之耳目也。人成位乎中,則可以效法天地而無慚;君子為野人之耳目,則利用其敬愛法像之心,以作其敬愛而受治。

故衣裳之垂也,上下辨識焉,物採昭焉,榮華盛焉。潔齊,以示無散亂也;寬博,以示無虔鷙也。天地方圓之儀則,天產地產之精華,鹹備焉;陰陽損益之數,律度規短準繩自然之式,咸在焉;以示人極之全也。而天下悉觀感以生其敬愛,於是而聖人者亦有其無功之功,以與天地相參。故惟衣裳可以配《幹》《坤》,而非他制器尚象所得而擬焉者也。

嗚呼!衣裳之於人,大矣哉!可敬者義之府也,可愛者仁之縊也。是善惡之樞也,生殺之機也,治亂之司也,君子野人之辨也,而尤莫大乎人禽之別焉。鷓鴣負葉以覆露,水鸛畜礜以禦寒,歐蛋文身以闢蛟,穢貊重貂以履雪,食衣裳之利而去其文,無以自殊於羽毛之族而人道亡,則《幹》《坤》之法像亡矣。黃帝以前,未之備也,及其有之而乾坤定。趙武靈以後,淪於替也,浸以亂之而乾坤傷。妲己男冠以亡殷,何晏女服以覆晉,宋齊邱羽衣而災及其身,王旦披緇而辱逮捕於死。小變而流於妖,禍發於當年;大變而濫於禽,禍且移於運會矣。古之聖人,法像治之而有餘;後王者,幹戈爭之而不足。 《易》曰:「《易》不可見,乾坤或幾乎息矣。」是殆《易》毀而乾坤將息之日也與,悲夫!

第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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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無像外之道。何也?有外,則相與為兩,即甚親,而亦如父之於子也。無外則相與為一,雖有異名,而亦若耳目之於聰明也。父生子而各自有形,父死而子繼;不曰道生象而各自為體,道逝而像留。然則像外無道。欲詳道而略象,奚可哉?

今夫象:玄黃純雜,因以得文;長短縱橫,因以得度;堅脆動止,因以得質;大小同異,因以得情;日月星辰,因以得明;墳埴壚壤,因以得產;草木華實,因以得財;風雨散潤,因以得節。其於耳啟竅以得聰,目含珠以得明,其致一也。像不勝多,而一之於《易》。 《易》聚象於奇偶,而散之於參伍錯綜複雜往來,相與開合,相與源流。開合有情,源流有理。故吉兇悔吝,舍象而無所徵。乾非六陽,無以為龍;坤非六陰,無以為馬。中實外虛,頤無以養;足欹鉉斷,鼎無以烹調。推此而言,天下有像,而聖人有《易》,故神物興而民用前矣。

漢儒泥象,多取附會。流及於虞翻,而約象互體,半象變爻,曲以像物者,繁雜瑣屈,不可勝紀。王弼反其道而概廢之,曰:「得像而忘言,得意而忘象。」乃《傳》固曰:「《易》者,像也。」然則匯像以成《易》,舉易而皆象,象即《易》也。何居乎以為兔之蹄、魚之筌也?

夫蹄非兔也,筌非魚也。魚、兔、筌、蹄,物異而像殊,故可執蹄筌以獲魚兔,亦可舍筌蹄而別有得魚兔之理。畋漁之具夥矣。乃盈天下而皆象矣。 《詩》之比興,《書》之政事,《春秋》之名分,《禮》之儀,《樂》之律,莫非像也。而《易》統會其理。舍筌蹄而別有得魚得兔之理,舍象而別有得《易》之塗邪?

若夫言以明象,相得以彰,以擬筌蹄,有相似者。而像所由得,言固未可忘已。魚自遊於水,兔自窟於山,筌不設而魚非其魚,蹄不設而兔非其兔。非其魚兔,則道在天下而不即人心,於已為長物,而何以云「得像」「得意」哉?故言未可忘,而奚況於象?況乎言所自出,因體因氣,因動因心,因物因理,道抑因言而生。則言、象、意、道,固合而無畛,而奚以忘邪?

蓋王弒者,老、莊之支子,而假《易》以文之者也。老之言曰:「言者不知。」莊之言曰:「言隱於榮華。」而釋氏亦託之以為教外別傳之旨。棄民彥,絕物理,胥此焉耳。

嗚呼!聖人之示人顯矣。因像求象,因象成《易》。成而為材,動而為效。故天下無非《易》而無非道,不待設此以掩彼。無所忘以皆備,斯為善言《易》者與!若彼泥象忘理以支離附會者,亦觀像以正之而精意自顯,亦何必忘之而始免於「小言破道」之咎?

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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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用獨以統群,民用眾以從主,君制治而民從法,故莫要於立君以主民,而民但受治焉。

君子恆順,小人恆逆,而卦之陰陽肖之。奇一也,偶二也,陽卦以一陽統二陰,以奇為君,以偶為民,是一君而二民也,故曰順。陰卦以二陽歸一陰,以偶為君,以奇為民,是二君而一民也,故曰逆。

試論之。道之流行於人也,始於合,中於分,終於合,以始終為同時同撰者也。始者生也,終者死也,中者今日是也。

君子以人事天,小人以鬼治人。以人事天者,統乎大始,理一而已。理氣一也,性命一也。其繼也,合於一善而無與為偶。故君子奉一以為本,原以建中,萬目從綱,有條不紊,分之秩之,兩端審而功滿天下。一念之誠,一心之健,推而準之於無窮,皆是物也。若其所終,則無事逆挽以求合。言滿天下,行滿天下,斯以為全歸而已矣。故謹於知生而略於知死。

若夫小人之道,則亦有一之說矣,而必先之以二。君二者,因中以收場也。 「載營魄」以始,「抱一」以終;「萬法」以始;「歸一」以終。從多致寡,從寡致無,以鬼統人,而返人於鬼。是故期於知死,而忽於知生。先後、制從之間,逆計而挽其末流,則志懾而氣亦萎矣。

故聖人之與異端,均言一矣;彼曰“歸一”,此曰“一貫”;彼曰“抱一”,此曰“一致”。抱以歸者所終也,處後而從治之績也;貫以致者所始也,處先而製法之主也。故君子君一而小人民一。民一而未嘗不一,小人乃無忌憚而以一傲君子矣。

是以異端必濫於鬼,而聖人必本於天。惟然,故習於小人之道以應吉兇之務者,亦君子恆順而小人恆逆。君子之動也,榮辱貴賤、安危生死之殊絕,喜怒憂樂、賞重罰之洊用,敦土以旁行,安身以定交,皆本一誠以先,而洋溢敷施,萬變而無必然之信果。究其所歸,堯、禹異治,姬、孔異教,天下見君子之大,而不見君子之一。君得所麗,民得所紀。亦猶深宮無褻見之天顏,而比屋有可書之間黨矣。

小人之動也,一榮一辱而志移,一喜一怒而情變;持兩端以揣勢,分兩念以圖全;一以為禍福而瞿然恐,一以為善惡而厭然畏。早作夜思,雙行於義利而庶幾其可合。機深巧售,終以自得,曰吉兇之萬變於前而終歸於畫一之算也。則小人亦利賴其一以安矣。先利而後義,先成敗而後是非。要其所君,則中庸模稜為固藏之宗主,擁戴而高居者也。

嗚呼!以一為君,德主天而行主義。以二為君,德尚鬼而行尚利。鬼、利者,陰之性也。一亂其統,疾入於小人之道而不復。 《巽》之“頻”,《兌》之“來”,《離》之“沱若”,且不自保,而況其變焉者乎?

第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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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之間,流行不息,皆其生焉者也,故曰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」。自虛而實,來也;自實而虛,往也。來可見,往不可見。來實為今,往虛為古。來者生也,然而數來而不節者,將一往而難來。一噓一吸,自然之勢也,故往來相乘而迭用。相乘迭用,彼異端固曰“死此生彼”,而輪迴之說興焉。死此生彼者,一往一來之謂也。夫一往一來,而有同往同來者焉,有異往異來者焉,故一往一來而往來不一。化機之妙,大造之不可為心,豈彼異端之所得知哉?

嘗論之。天地之大德,則既在生矣。陽以生而為氣,陰以生而為形。有氣無形,則遊魂蕩而無即;有形無氣,則胔Joey具而無靈。乃形氣具而尚未足以生邪!形盛於氣則壅而萎,氣勝於形則浮而枵,為夭、為尩、為不慧,其去不生也無幾。惟夫和以均之,主以持之,一陰一陽之道善其生而成其性,而生乃伸。則其於生也,亦不數矣。

男女構精而生,所以生者誠有自來。形氣離叛而死,所以死者誠有自在。聖人之與異端,胥言此矣。乃欲知其所自來,請驗之於所自往。氣往而合於杳冥,猶炊熱之上為濕也。形往而合於土壤,猶薪炭之委為塵也。所以生者何往乎?形陰氣陽,陰與陽合,則道得以均和而主持之。分而各就所都,則無所施和,而莫適為主。杳冥有則,土壤有實,則往固可以復來。然則歸其往者,所以給其來也。

顧既往之於且來,有同焉者,有異焉者。其異者,非但人物之生死然也。今日之日月,非用昨日之明也;今歲之寒暑,非用昔歲之氣也。明用昨日,則如鐙如鏡,而有息有昏;氣用昨歲,則如湯中之熱,溝澮之水,而漸衰漸泯。而非然也。是以知其富有者,惟其日新,斯日月貞明而寒暑恆盛也。陽實而翕,故晝明者必聚而為日;陰虛而闢,故夜明者必凝而為月。寒暑之發斂而無窮,亦猶是也。不用其故,方盡而生,莫之分劑而自不亂,非有同也。

其同者,來以天地之生,往以天地之化,生、化各乘其機而從其類,天地非能有心而分別之。故人物之生化也,誰與判然使一人之識亙古而為一人?誰與判然使一物之命亙古而為一物?且惟有質而有形者,可因其區宇,畫以界限,使彼此亙古而不相雜。所以生者,虛明而善動,於彼於此,雖有類之可從,而無畛之可畫,而何從執其識命以相報乎?夫氣升如炊濕,一山之云,不必其還雨一山;形降如炭塵,一薪之糞,不必其遠滋一木。有形質者且然,奚況其虛明善動者哉?則任運自然,而互聽其化,非有異也。

是故天地之以德生人物也,必使之有養以益生,必使之有性以紀類。養資形氣,而運之者非形氣;性資善,而所成者麗於形氣。運形者從陰而濁,運氣者從陽而清。清濁,互凝以成既生以後之養性,濁為食色,清為仁義。其生也相運相資,其死也相離相返。離返於此,運資於彼。則既生以為後,仍以起夫方生。往來交動於太虛之中。太虛者,本動者也。動以入動,不息不滯。其來也,因而合之;其往也,因往而聽合。其往也,養與性仍弛乎人,以待命於理數;其來也,理數紹命,而使之不窮。其往也,渾淪時合;其來也,因器而分施。其往也,無形無色,而流以不遷;其來也,有受有充,而因之皆備。摶造無心,勢不能各保其固然,亦無待其固然而後可以生也。

清多者明,清少者愚;清君濁者聖,濁君清者頑。既已弛人而待命矣,聽理數之分劑,而理數復以無心,則或一人之養性散而為數人,或數人之養性聚而為一人。已散已聚,而多少倍蓰因之以不齊。故堯之既崩,不再生而為堯,桀之既亡,不再生而為桀。藉其再生,則代一堯而國一桀矣。

清聚者,積中人而賢,積賢而聖,清散者,分聖而數賢,分賢而數中人。濁散者,分頑而數中人,分中人而數賢;濁聚者,積賢而中人,積中人而頑。清本於陽,二十五而不足,故人極於聖,而不能無養。濁本於陰,三十有餘,故人極於頑,而不知有性。又極而下之,則狗馬鹿豕、蚓蠋梟獍之類充矣。要其方往而方來之際,或聚或散,固不可以刻桅而問遺劍也。

使此一人焉,必死於此而生於彼,魂魄既分於升降,又各尋其合,而營營往來,交午於道,亦紛詭而必迷矣。故往之或來,來之必往,可信其自然,以為天地之大德。而往來之衝,聚散多寡之際,聽乎理數之無心,則所謂「過此以往」者也。有心可億以因心,無心無定以召億。 “未之或知”,豈復有知此者哉?雖欲知之,而不能強無心者以聽我,徒眩而憂。憂而召妄,固將悲其往而幸其不來,則生老病死皆苦,抑將滅情絕識,居長策於無生矣,則又何貴乎知之邪?不必知之,而聖人之利用以貞來而善往者,固有道矣。

生化之理,一日月也,一寒暑也。今明非昨明,今歲非昔歲,固已異矣。而實而翕者,明必為日;虛而闢者,明必為月;溫而生者氣,必為暑;肅而殺者,氣必為寒;相因以類,往來必貞。故人物之生,莫之一而自如其恆。特其用也,陽數寡動,以喜來而大;陰數多靜,以喜往而小。養與性均,以有生。養數多,下抓乎蟲鳥;性數少,遞殺於中人。多者不恤其往,寡者重予以來,聖人之所以必盡性而利天下之生也。

性之數既寡,而人抑不能存之,且虧替之。大寶在位,而聰明強力之足任,則為功於往來以節宣陰陽者,存乎其人矣。充性以節養,延於他日,延於他人,而要有餘清。充養以替性,延於他日,延於他人,而要有餘濁。故成周之刑措百年,衰晉之五胡云擾,善惡之積,亦有往來,率數百年而一復。然且聖人憂之者,化不可知而幾甚危也。

是故必盡性而利天下之生。自我盡之,生而存者,德存於我;自我盡之,化而往者,德歸於天地。德歸於天地,而清者既於我而擴充,則有所埤益,而無所吝。他日之生,他人之生,或聚或散,常以扶清而抑濁,則公諸來世與群生,聖人因以贊天地之德;而不曰“死此而生彼”,春播而秋獲之,銖銖報於往來之間也。

是故《詩》《書》《禮》《樂》以敦其教,綱常秩敘以峻其防,功不預擬於將來,事必先崇於今日。為埤益之,勿吝留之,正婚姻以厚男女之別,謹饗食以製飲食之度,猶日無朒朓而月有盈虛也,猶寒暑相半而和勝於寒以助溫也,則聖人與天地之相斟酌深矣。

且今日之來,聖人之所珍也;他日之往,聖人之所慎也。因其來而善其往,安其往,所以善其來。物之來與己之來,則何擇焉?是則屈於此而伸於彼,屈於一人而伸於萬世,長延清紀,以利用無窮,此尺蠖之信而龍蛇之伸,其機大矣。故生踐形色而沒存政教,則德遍民物而道崇天地。豈舍安身以求入神之效也乎?惟然,故不區畫於必來,而待效於報身也;抑不愁苦於必往,而苟遁於一來不來也。

然則天下之淫思過慮者,何為也哉?釋守性以為己真,老守命以為己寶,以同所異而異所同,立藩棘於蕩平之宇,是亦共、朋黨之私,屠酤固吝之情已耳。故曰:「君子和而不同。」與天下萬世和也,而不怙必同於己也。

然則何以見其義於《鹹》之九四也? 《根》,男之成也;《兌》,女之成也。三、四之爻,男女相感之際,人道之終始,往來之衝,而取諸身者為心。心感而思,感思以止,秉貞而盡道之常,不安養之悅以叛性,不專己而絕物,故曰:「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」天下和平,則己之思慮釋矣。若夫迷於「往來」之恆理,惑其「憧憧」,而固守己私,以覬他生之善,謂死此生彼之不昧者,始未嘗不勸進於無惡。而怙私崇利,離乎光大以即卑暗,導天下以迷,而不難叛其君親。聖人有憂之,故於此三致戒焉。

嗚呼!聖人之時,彼說未來也,而知人思慮之淫,必有疑於此者,故早為之剖析於千歲之上,可不謂「前知」者與!列禦寇西方聖人之說,又何誣焉!雖然,聖人之於此,廣矣,大矣,《易》道備矣,豈獨為《鹹》四言之與?

「歸」者其所自來也,「致」者其所自往也。天下有所往非其所自來者乎?則是別有一壑,受萬類之填委充積而消之,既歸非其歸,而來者抑數用而不給矣。由此言之,流動不息,要以敦本而親用,恆以一而得萬,不強萬以為一也,明矣。

異端之言曰“萬法歸一”,一歸何處?信萬法之歸一,則一之所歸,舍萬法其奚適哉?是可截然命之曰“一歸萬法”,弗能於一之上索光怪泡影以為之歸。然而非也。萬法一致,而非歸一也。致順歸逆也。

夫彼之為此說也,亦有所測也。謂天下之動也必增,其靜也必減;其生也日以增而成,其死也日以減而滅。千章之木,不給於一埵之灰;市朝之人,不給於原阜之塚。初古之生,今日無影蹟之可舉。因而疑天下之始巨而終細。也獨不日前此之未有,今日之繁然而皆備乎?

且以為由一而得萬,如竅風之吹於巨壑,或疑其散而不歸,浸以萬而歸一,如石粟之注於蠡瓢,不憂其沓而難容邪?強而歸之,必殺其末以使之小,是以輕載重,以杪承幹,而化亦弱喪以不立矣。

且夫「同」而「一」者非其少也,「殊」而「百」者非其多也。天下之生,無不可與道為體。天下之理,無不可與道為本。成熟擴充,以臻於光大,隨所入德而皆有。其大備而量有不齊,則難易差焉。故君子擇其精粹以為之統,則仁首四端而孝先百行,其大凡也。立本者,親始者也。序立而量能相給也。亦非有一之可執以臣妾乎萬有,況得有一立於萬有之餘以吸萬而為之藏哉?

天地之間大矣,其始終亦不息矣。盈然皆備而鹹保其太和,則所謂「同歸」而「一致」者矣。既非本大而末小,亦非本小而末大。故此往彼來,互相經緯而不礙。夫道,則必與天地相稱也。彼之言曰「世界如腰鼓顴」矣,抑以道為兩端小而中大,則是天地之兩端有餘而道之中央無頓舍也,其亦不相掩以相稱矣。

且其謂津液暖氣之屬歸乎地水火風,亦既粗測夫即化之歸,而要以致辨於知死。知死而不知生,是故地水火風之精粹,聽往來以利天下之用,來歸而為生者,顧略而不審。又恐其斷滅而說不立也,則取乎既同既一之化,櫛比而絲續之,曰「死此而生彼」。乃「殊塗」「百慮」之不可齊者,橫立此疆彼界於大同之中,思其無可思,慮其無可慮,亂始終之條理,而曰“芥子納須彌” 。 「納」者,不受而強致之也,亦未知芥子、須彌之同原而異理也。驚天下於往來而昧其生道,則其為害豈勝道哉!

子曰“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”,一本萬殊之謂也。借曰“殊塗而同歸,百慮而一致”,則二本無分矣。同而一者,所以來也;殊而百者,所以往也。過此以往,為殊為同,為一為百,不容知也。子曰“未之或知”,豈復有知之者?而必推本以觀其往來,豈強知之哉?亦以明其不可知者而已。殊塗百慮,不勝知矣。稍進而親始,不勝知者,亦可以止思慮之濫,而作「憧憧」之防。 「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」聖人之意,莫與繹之,將誰紀以別於異端?

下生者其本立,積之再三者其本盛,故《幹》《坤》其蔑以加矣。未至乎《幹》《坤》者,《根》,陰之盛也;《兌》,陽之盛也;《泰》,陰陽之盛也。陰盛於《艮》,《幹》道乃致一而成;陽盛於《兌》,《坤》道乃致一而成;陰陽盛於《泰》,《損》乃致一而成之。三致一陽於上,上乃下交而為友。未盛者,授之成而不能成,欲致之而未可致也。故曰:「天地縊,萬物化醇。」時雨將至,炎氣隆隆;宿靄欲消,寒清肅肅。炎之薄而密云無以成其膏澤,寒之淺而旭日無以成其滌綸。天地且不能強致,而況於人乎?

三人行,則可損一人矣。三人損一以行,則友得矣。藉其惟一人之踽踽,欲往合而定交,非徒其損極而無以自存,佻佻之子,物亦且疑之,而孰令聽之乎?故曰「介於石,不終日」;匪介於石焉,終日而猶憂其速也。武王之所以養之於十三祀,而耆定於一朝也。故曰“安其身而後動”,其身不安焉,民不與而傷之者至矣。孔子之所以天下莫與而莫能傷也。故曰「成器而動」「動而不括」;器不成焉,弗能不括而劇釋也。孟子之所以三見齊王而不言事也。

是故損之為德,儉人之所修;致之為功,惠人之所樂;友之為益,通人之所尚;而縊者,莫之能逮捕。夫縊者,而豈易言哉!旁薄以充陽之能,欲怒以發而不為《震》之“ ”,欲洊以至而不為《坎》之“不盈”;凝固以厚陰之藏,欲利其入而不為《巽》之“紛若”,欲麗其明而不為《離》之“突如”;動靜交貞以奠陰陽之所,欲往合其孚而不為《恆》之“浚”以「振」也。夫隨後以之損而可損,鉅橋之發,非李密敖倉之發也;以之致而可致,冏、畢之命,非襄王河陽之命也;以之友而可友,庸、蜀、羌、髳之合,非蘇秦洹水之合也。

故威不厚者不可以恩,恩不篤者不可以威;知不徹者不可以行,行不慥者不可以知。周公七年而定宗禮,非叔孫綿蕝而創漢儀也;孔子五十而學《大易》,非揚雄泚筆而作《太玄》也,博學不教者,內而不出;多聞而闕者,必慎其餘。道溢於事,神充於形。神充於形,則不謂之耳目而謂之聰明;道溢於事,則不謂之功名而謂之學問。

故損其有餘以致諸天下之不足,雷雨之《屯》猶惜其不滿,火風之《鼎》猶慮其不足以安。然後行者其三人也,非睘睘而呼將伯也;致者可一人也,非連雞而相觀望也。故曰:「《幹》道成男,《坤》道成女”,《震》《巽》《坎》《離》讓其成以蹊《艮》《兌》久矣。偕行者眾,而投之於可遷之地,求之不深,給之不捷,天地且然,而況於人乎?

大哉,縊之為德乎!陽翕以固,景融所涵,極碧霄,達黃壚,而輪困不捨。陰闢以演,滋膏所沁,極碧霄,達黃壚,而洋溢無餘,不息者其惟誠也,不間斷者其惟仁也,不窮者其惟知也。

故君子以之為學,耄勤而不倦,以之為教,循循而不竭;以之為治,徹百姓之場圃筐籧而皆浹乎深宮之志;以之為功,體萬方之壺漿歌舞而勿貳其旄鉞之心;而後道侔於天而陽施於首出,德均於地而陰沉於黃裳。天下見其致而樂其仁,天下見其損而服其義,天下見其一而感其誠。亦孰知損之而不匱,二陽仍定位於下。致之而不勞,三、上非用爻。自有其植本之盛乎?

「三」者,數之極也,天地人之合也;「行」者,動之效也,陰陽之和也;「損」者,有餘之可損也;「致」者,致之所餘而能受也;「得其友」者,交無所歉後無疑。皆縊之所可給也。致其一焉,斯醇矣。故舉天地之大德,萬物之生化,而歸之於《損》三,豈虛加之哉!

第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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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之見於數者,奇偶而已矣。奇一偶二,奇偶合而三,故八卦之畫三,而數之分合具矣。

然此者,數之自然,未能以其德及乎天下也。推德以及天下,因其自然而復為之合。三亦奇也,偶其所奇而六,故六十四卦之畫六,而天地之德合。合以成撰,撰備而體不缺,德乃流行焉,二其三,三其二,而奇偶之變具矣。

然此者,天地之德固然,人未有以與之也。迓天地之德,以人謀參之,因其固然而復為之合。六亦偶也,奇其所偶而十八,故四營之變十有八,則三極之往來盡矣,而奇偶之分合止矣,過此者皆統於此矣。

要而論之,奇偶合用以相乘,《易》與筮均是物也。筮者,人之迓天者也,三其六,以奇禦偶,圓數也,圓而神者以通神明之德。 《易》者,天地固然之撰也;二其三,以偶禦奇,易簡之數也,易以貢者以體陰陽之撰。故筮用十八,而《易》盡於六。六則德以合矣,體以全矣,無有缺焉,抑豈有能缺者哉?

夫陽奇陰偶,相積而六。陽合於陰,陰體乃成;陰合於陽,陽體乃成。有體乃有撰,陽亦六也,陰亦六也。陰陽各六,而見於撰稿人半,居為德者半。合德、撰而陰陽之數十二,故《易》有十二;而位定於六者,撰可見,德不可見也。陰六陽六,陰陽十二,往來用半而不窮。其相雜者,極於《既濟》《未濟》;其相勝者,極於《復》《姤》《夬》《剝》;而其俱見於撰以為至純者,莫盛於《幹》《坤》。故曰:“《幹》《坤》,其《易》之門邪!”

《幹》之見於撰稿人六陽,居以為德者六陰;《坤》之見於撰者六陰,居以為德者六陽。道有其六陽,《幹》俱見以為撰,故可確然以其至健聽天下之化;道有其六陰,《坤》俱見以為撰,故可頹然以其至順聽天下之化;道有其六陰,《坤》俱見以為撰,故可頹然以其至順聽天下之變。盡見其純,以待變化之起,則天下之相雜相勝者生矣。借非然而已雜已勝,天下亦日以雜勝為憂,而務反之純,安能復與之為相雜而為相勝乎?故門立,而開閔任乎用。牖無陰,開而不能閔;牆無陽,閔而不能開。德不備而撰不能以相通矣。

由此觀之,陰陽各六,而數位必十有二,失半而無以成《易》。故因其撰求其通,窺其體備其德,而《易》可知已。於《幹》知六陰,於《坤》知六陽也,其雜勝也,能雜於六,而有能越於十二者哉?

何以明其然也? 《易》以稱天地之量,而不能為之增減。增者外附而量不容,減者內餒而量不充。 《幹》無六陰,陰從哪裡來,而《坤》為增矣。 《坤》無六陽,陽從哪裡來?而《幹》為增矣。相勝者:《夬》《姤》一陰,而五陰何往? 《復》《剝》一陽,而五陽何歸?相雜者:陰陽之或少或多,已見者在,而未見者何亡?以為本無,則《幹》《坤》加於數外矣。以為本有,則餘卦縮於像中矣。以為一有而一無,一多而一寡,則無本之藏,離合起滅於兩間,亦妖眚之不數見,而痎瘧之時去來矣。

夫由《幹》而知道之必有六陽也,由《坤》而知道之必有六陰也,《幹》《坤》必有而知數位之十二皆備,居者德而見者撰也,是故有往來而無死生。往者屈也,來者伸也,則有屈伸而無增減。屈者固有其屈以求伸,豈消滅而必無之謂哉?

陰陽各六以為體,十二相通以合德,而可見者六以為撰。既各備其六以待變化,故不必其均而雜勝起。要非可盡之於可見,而謂爻外無位,位外無數也。爻外有陰陽,雜者豈憂其越哉?由可以來,知其未來者之必有數以儲偫;由可以往,知既往者之必有位以居停;由相勝相雜而不越於《幹》《坤》,知未見之數位與已見者而相均。爻外有陰陽,而六外有位,審矣。

然可見者,所撰者也。有撰者可體,故未有撰者可通。聖人依人以為則,準見以為道,故曰:「過此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」未過此者可知以所見,形色之所以為天性,而道之所以不遠人與!

今夫門有開閔,則近而比鄰,遠而胡、越,皆可用吾往來也。今有人焉,行不自門,馳魄飛形而以往以來,為怪而已矣。故用而可見者以為之門,《幹》《坤》各見其六以待變化之起,則亦民行濟而得失明矣。若其實有夫十二者,則固不可昧也。故學《易》者設十二位於向背之間,立十二數於隱見之異,以微顯闡述幽則思過半矣。

第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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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有常變,數有吉兇。因常而常,因變而變,宅憂患者每以因時為道,曰「此《易》之與時盈虛而行權」者也。夫因常而常,氣盈而放逸;因變而變,情虛而詭隨;則常必召變,而變無以復常。今夫月之有盈虛也,明之時為生死,而魄自貞其常度也,借明死而遂失其十有三度之節,則終古虛而不足以盈矣。而何云「因變而變」邪?故聖人於常治變,於變有常,夫乃與時偕行,以待憂患。而其大用,則莫若以禮。

禮之興也於中古,《易》之興也亦於中古。 《易》與禮相得以章,而因《易》以生禮。故周以禮立國,道肇於《易》。韓宣子觀《易》象與《春秋》,而曰“周禮盡在魯矣”,殆有以見其然也。

《易》全用無擇,禮慎用而有則。禮合天經地緯以備人事之吉兇,而於《易》則不敢泰然盡用之,於是而九卦之德著焉。 《易》兼常變,禮惟貞常。 《易》道大而無慚,禮數約而守正。故《易》極變禮惟居常。

其以中古之天下已變矣,變不可與變,則莫若以常。是故謹於衣裳袺,慎於男女飲食而定其志,則取諸《履》;裒其多以為節,益其寡以為文,執平施之柄,則取諸《謙》;別嫌明微,克己而辨於其細,則取諸《復》;失位而必應,涉於雜亂而酌情理以不拂於人心,則取諸《恆》;柔以懲忿,剛以謙欲,三自反以待橫逆,則取諸《損》;因時制宜,如雷風之捷用而條理不窮,則取諸《益》;君子為小人所掩,守禮自盡,不競而辨,則取諸《困》;挹之於此,注之於彼,施敬於人而不孤恃其潔清,則取諸《井》;情之難格,行之以順,理之以正,出之以讓,權度情理,以入乎險阻,則取諸《巽》。

夫九卦者,聖人以之實其情,酌其理,束其筋骸以強固,通其志氣以聰明,岩岩乎其正也,折折乎其安也,若不知有憂患之故,而卒以之涉憂患,而道莫尚焉。蓋聖人反變以盡常,常立而變不出其範圍,豈必驚心耀魄於憂患之至,以與為波靡也哉?

故得輿如《剝》,中行如《夬》,在苦而甘如《節》,有積而必散如《澇》,乃至飛於天而如《幹》,行於地而如《坤》,非無以大治其變者而有所不敢用,則以智勇加物而己未敦,道義匡物而情未協,固不如禮之盡諸己而達於情,為能約陰陽之雜而使之整也。故晏子曰:「惟禮可以已亂。」劉康公曰:「威儀所以定命。」安危之理,生死之數,於此焉定矣。

夫禮,極情守經以用其盛,非與憂患謀,而若與憂患反。故世俗之言曰:「救焚諱溺而用鄉飲酒之禮。」誣其不相謀而相反也。而非然也,苟鄉飲酒之禮行焉,君子以敘,小人以睦,閩井相親,患難相卹,於以救焚詐溺也。固優為之,豈必求焦頭從井之功於飲博椎埋之攘臂者乎?變者其時,,常者其德。涉其跡者疑其迂,體其實者知其大。而奈何曰「因變而變,而奚禮為」也?

老子曰:「禮者,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。」因之以剖鬥折衡,而馱儈亂於市;因之以甘食美居,而嗜欲亂於堂。詐偽方興,而愚天下以乘其變,而天下亦起而愚之矣。文王因之,則無以事播惡之主;周公因之,則無以革淫凜之俗;孔子因之,則無以懼亂賊之黨。故三位聖人者,本《易》以治禮,本禮以作《春秋》,所謂以禮存心而不憂橫逆之至者也。

且夫聖人之於禮,未嘗不因變矣。數盈則是憂患不生,乃盈則必溢而變在常之中。數虛則憂患斯起,乃虛可以受而常亦在變之中。故天地必有紀,陰陽必有序,數雖至變,無有天下地上、夏寒冬暑之日也。聖人敦其至常而不憂,則忠信無往而不存,斯以厚其藏而物鹹受治,亦因乎理之有定者焉爾。

彼馳騁天下而喪其天則者:一為聃、周之徒,遊萬物而自匿,則以禮為薄;一為權謀之士,隨萬物而鬥智,則以禮為迂。此李斯之所以亡秦,而王衍諸人之所以禍晉也。而末世之憂患不瘳矣。

第八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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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「其出入以度外內」句、「使知懼」句,詳見《稗疏》。俗以「其出入以度」斷句者不通。

今且設神物而不能自運也,登爻象於書而不能自詔也,立位於六而不能使數之即位也,該數於奇偶而不能使位之受數也,然則興神物、合爻象、奠數於位、通位於數以用《易》者,豈非人哉?故曰:“苟非其人,道不虛行。”

是故六位無常,剛柔相易,其變亦大矣。天地固有其至變,而存之於人以為常。盡天地之大變,要於所謀之一疑;因所謀之一疑,通天地之大變。變者非所謀,謀者不知所變。變在天地而常在人。

四營十八變之無心,人自循其常耳,非隨疑以求稱所謀而酌用其多寡也。執常以迎變,要變以知常。故天地有《易》而人用之,用之則麗於人,而無不即人心之憂。故曰:變在天地而常在人。

若夫世之言《易》者,居而不遷:居之以律,居之以氣,居之以方,居之以時。則是《易》有常而人用之以變也。於變以得常,則人凝性正命,以定陰陽之則;取常以推變,則人因仍苟且,以幸吉兇之移。故彼言《易》者,有吉兇而無憂患,歷憂患而不知其故。蓋外內有定形,不從其出入以致吾度,數伸而理屈,罔於其故而莫知所懼,而何以云「潔靜精微,《易》之教也」哉?

夫立法以製之從,師保之職也;從無造有以成其性命,父母之道也。父母無心以授之生,而必予以成;師保立法以導之從,而不保其往;故師保不足以配父母之大。 《易》以無心之變為生,授人以變,而人得凝以為常,明其故以處憂患,而非但示以吉兇。則如所性之受於父母,而盡之在我,不僅趨其所趨,避其所避,規規然奉師保之詔以為從違,而冀以去禍而就福。故《易》者,正誼明道之教,而非謀利計功之術也。神道以教,而用終在人。典常在率辭之後,無有典要立於象數之先。然則邵子且未之逮捕也,況京房、管遼之徒乎?

第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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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彖者材也,爻者效也。效者,材之所效。一木之生,枝莖葉花合而成體者,互相滋也;一車之成,輻轂衡軸分而效用者,功相倚也。其生也,不相滋則破而無體;其成也,不相倚則缺而廢用。故爻倚彖以利用,抑滋於彖以生而成體。吉兇悔吝之效,未有離彖以別有指歸者也。故曰:“觀其《彖辭》,則思過半矣。”

有如曰:「《易》者意也,意者乘人心之偶動,而無定則者也。」無定則以求吉兇之故,抑將率之位與應而止,《比》之初亦《坤》之初矣,《履》之五亦《幹》之五矣。位齊應均,而情殊道異,則位豈有定,而應豈有準哉?

夫筮以得像,則自初至上而積為本末。 《易》之有卦,則六位皆備,而一成始終。積以相滋,而合之為體,是故彖靜而爻動。動者動於所靜,靜者固存也。僅乘其感以據所處之位而為得失,感之者無本,據之者滯,將任天下之意知,詭天則以為善敗,惡能原始要終,以為通變之質乎?君子以人合天,而不強天以從人。則奈何捨所效之材,以愷意是徇邪?

夫《易》,廣矣,大矣。學《易》者,或有所擇矣,然亦擇材而非擇效。擇材則專,擇效則固也。故顏子用《復》,曾子用《泰》,以擇德也。文王、箕子同事暗主則皆用《明夷》,《既濟》《未濟》共臨坎險則胥伐鬼方,以選擇也。擇德者從其性所近,擇用者從其心之所安,鹹必其材之具成,而後始成乎其章。故利用者,亦以靜為主,而動於其靜。故動亦大矣,非乘於一效之偶著,而捨所主以從之,為能應天下之賾也。蓋靜者所生,動者其生。生於所生,則效固因材而起矣。

《幹》惟利貞,是以上過貞龍亢。 《坤》惟先迷,是以初在迷而履霜。 《師》利丈人,以三稚而輿屍。 《履》陽不內疚,是以陰孤而虎咥。 《復》期七日,是以上失期而君兇。 《剝》戒攸住,是以五承寵而得利。 《遁》小利貞,是以二能執革。 《壯》宜大正,是以五必喪羊。 《夬》無即戎之功,是以前趾不勝。 《姤》非取女之道,是以無魚而起兇。 《萃》亨於大人之見,是以三、上遇小而咨嗟。 《升》志在南徵之行,是以上六北轅而不富。 《兌》道在貞而乘於苟說,故三兇於上。 《巽》命必申而利攸往,故四吉於初。

凡此數者,或《彖》方致譽,而爻以兇;或《彖》非有功,而爻無懼。然且即《彖》以推,存亡具在;況其相因以起義,《彖》爻道合,如無首之後夫,女貞之中饋者哉?然則《彖》外無爻,而效必因材也,不亦審與!

惟析《彖》爻以殊物,則抑謂三聖之異宗。多歧既以亡羊,後來彌多標指,故且曰:「有文王后天之《易》,有庖遣先天之《易》。」天且剖先後以異道,而況於聖人?則義、文自為門戶,周、孔各為朋黨,亦奚卹哉!

彼將曰:「《易》者意也,聖人各以其意遇之也。」聖人有其意,則後之為術數異端者,亦可有其意矣。私意行則小智登,小智登則小言起。故或以律為《易》,或以兵為《易》,或以節候為《易》,或以納甲為《易》,或以星度為《易》,既偶測其偏,而納全體於一偶;由是而王輔嗣以重玄為《易》,魏伯陽以爐火為《易》,李通玄以十玄六相為《易》,則濫淫於妄,而誣至道以邪辭,亦曰「意至則《易》存,意不禁則易無方」。故《易》,訟於法庭而道喪於室,非一晨一夕之故矣。

且夫《彖》之效而為爻,猶爻之效而為變也。極四千九十六於三百八十四之中而無異佔,極三百八十四於六十四卦之中而豈有殊旨哉?焦延壽嘗屑屑以分矣,卒無別研之幾,故但有吉兇無憂患之故,則亦惡用此紛紛射覆者為也!

故君子之於《易》也博,用其簡。細人之於《易》也錢,用其繁。用其簡,則六十四《彖》之中以備雜物撰德而不遺;用其繁,則極延壽之四千九十六佔,以訌於邵子萬萬有奇之策,以測其始終本末而不能該。故曰:“觀其《彖辭》,則思過半矣。”“易簡而天下之理得。”“日新”“富有”,豈他求之哉?

或曰:「元亨利貞,《彖》與《文言》殊矣,則文王、孔子非異意與?」曰:四德者,合體用而言之也。體一成,而用有先有後,有生有成。仁生禮,義成信,故「元亨」以元故亨,「利貞」貞而得利。二篇之辭,終無曰「元利」而「貞亨」者,體用相因之序也。 《文言》四德之目,又豈邵子四塊八方、瓜分瓦合之說邪?而又何疑焉!

第十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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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悉備」者,大全統乎一端,而一端領乎大全也。 《易》之六位,有天道焉,有地道焉,有人道焉,為《易》所備,而非奉以為典要也。

道一成而三才備,卦一成而六位備。六位備而卦成,三才備而道成。天地有與來,人有與往。都往來之通,凝天地之交,存乎其中,人乃以肖道而主天地。凝而存之,成位乎中,故於德有中焉,於位有中焉。德有中,貞之以二為中也;位有中,悔之以五為中也。然德位有定矣,神而明之,通人於天地,非有定也。時在退,初、四俱為藏密之人事;時在進,三、上俱為尚往之人謀。故曰:三才之道,《易》所悉備,而非有典要之可奉也。

且夫天地之際,間不容發,人與萬物,皆天地所淪肌浹髓以相涵者也,道所必動,生生者資二氣以變贓物之。乃物之生也,因地而形,因天而像,賅存乎天地,不能自有其道而位亦虛。人之有道也,成性存存,凝繼善以妙陰陽之會,故其與天地也,數有盈虛,而自成乎其道。有其道者有其位,無異本者無異居。故可別可同,而與天地相往來焉。喜德者陽之生,怒刑者陰之發。情以盛之,性以主之。於天地之外而有道,亦入天地之中而備其道,故人可乘六位以御天而行地。故天地之際甚密,而人道參焉。相容相受,人終不自失。別而有其三,同而統乎人。 《易》之所以悉備乎廣大也。

今夫凡言位者,必有中焉,而《易》無中,三之上、四之下無位也;凡言中者,必一中焉,而《易》兩中,貞之二、悔之五皆中也。無中者散以無紀,而《易》有紀;兩中者歧而不純,而《易》固純。

何以明其然也,有中者奇,無中者偶,奇生偶成。聚而奇以生,散皆一也;分而偶以成,一皆散也。故曰:「喜怒哀樂之未發,謂之中。」未發者,四情合一,將盈天下皆一,無非中矣;已發者,各形為理,將盈天下皆道,不見中矣。樸滿一室,始終內外,渾成一中,而無有主輔之別,當位皆實,中不可得而建焉。故《易》立於偶,以顯無中之妙,以著一實之理,而踐其皆備者也。一中者不易,兩中者易。變而不失其常之謂常,變而失其常,非常矣。故曰:“執中無權,猶執一也。”

中立於兩,一無可執,於彼於此,道義之門。三年之哭無絕聲,哀亦一中矣;燕射之終無算爵,樂亦一中矣。春補秋助而國不貧,恩亦一中矣;挑釁社孥戮而民不叛,威亦一中矣。父師奴,少師死,俱為仁人;伯夷餓,太公封,俱為大老。同其時而異其用,生死退進而各一中矣。則極致其一而皆中也。

其不然者,移哀之半,節樂之全,損恩之多,補威之少,置身於可生可死之中,應世以若進若退之道,乃華士所以逃譏;而見一無兩,可其可而不可其不可,畸所重而忘其交重,則硜硜之小人所以自棘其心也。

一事之極致,一物之情狀,固有兩塗以合中,跡有異而功無殊。兩中者,盡事物而貞其至變者也。故合體天地之撰而用其盈,則中之位不立,辨悉《幹》《坤》之德而各極其致,則中之位可並設而惟所擇。故曰:三才之道,大全統乎一端,而一端領乎大全也。非達於天人之際者,無以喻其深矣。

若陋者之說《易》曰:“初為士,二為大夫,三卿,四公,五天子,上為宗廟。”或曰:“二為臣,五為君,上為師。”以人之位限天之理,以物之滯,錢道之靈,技術之鄙,訓詂之愚,學《易》者斥而絕之久矣。

第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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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以易心而行危道者,湯、武是已。其行危,其時盛,故處危而不疑。處危不疑,道一而已矣。順百姓之心,已無慚於後世;承非常之慶,而不背於先猷。以德以福,一而已矣,故道不疑而心恆易。其心易者其辭易,故《書》簡而直,《詩》至而和。

若夫以危心而行危道者,其惟文王乎!其君明夷也,其世密云也,決於飛而非其小心,安於潛而無其餘位,進則革命於崇朝,退則不保其囚戮。季歷之事,勢不能為;武王之舉,心不忍發;遲回鄭重,終守侯服。非僅末世難濟可憂,抑亦盛德難終之足卹矣。盛德欲終,懼以終始,則心不敢易而疑生焉。心不易者詞不易,故岐土無《詩》,崇徵無《誓》,簡直和至之言牲,而潔靜精微之義著也。嗚呼!此文王之所以為盛德也。

靈承者天,周知者人,昭對者心。以俯以仰,以外以內,以出以入,而皆有參差兩不相承之數,則疑天、疑人,而還自疑其心。於是精白齊祓,疑其所疑,捨天人之信,而訌用其疑。是故《易》者,謀天下之疑也。謀天下之疑,道恆不一。不一,故大。大,故百物備焉。陰陽之險阻,祥變之消長,悔吝往來,可生可死,可危可安,可難可易,一皆像數之固然,為百物之自有。閱百物而莫不有其道,故進不必為武王,退不必為季曆,以退讓事天,以憂慮卹人,以戰栗存心,無所從違而道乃定。故備百物以安於數,要危懼以養其德,安數者樂天,養德者敦仁,盡仁知於震動之介,而德終以不衰。

是故以德,則文王陽也,紂陰也;以位,則殷陽也,周陰也。有德不恃,故陽亢而戒其災,陰中而幸其有慶;守位不革,故陽失當而代為之憂,陰乘時而不欲其長。命與義爭而命勝者,天也;理與命爭而理勝者,文王也。爭則危,危則疑。疑以教天下之疑,而民間之,吉凶悔吝,鹹得用其疑以存憂患而審幾微。抑將曰天下之大疑,有甚於文王與紂之時者乎?而文王猶然其無咎矣,則危何不可使易,傾何不可使平,研幾於百物不廢之中,而載懼以終始,則亦何咎之有哉!是故文王以西伯終,《周易》以《未濟》終,懼以終也。

自公羊高謂文王,受命稱王而異說滋。董仲舒、何休、蔡邕附會而為之徵,而聖人之道隱。夫文王受理而不受命。假使受命而不必受理,則道一而無疑,事不危而辭易,陳《詩》以歌先公之德,稱《誓》以暴獨夫之罪,當不俟武王而蚤為之矣,乃斤斤然僅托危辭於《易》象乎?

六國亡,秦欲亟自尊以爭衰周之統,九鼎、三川未亡,早計而捷得之,故為之說曰“先受命而後伐商”,以自文其僭誕也。漢儒因之,不亦愚乎!武王有《詩》《書》,文王有《易》,聖人之情見乎辭矣。

第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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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健陰順,積陽以純健而《幹》成,積陰以純順而《坤》成。積故能至,純故至,而天下之至者莫至也。至健而易,至順而簡,易簡而險阻知,惟其純也。

若夫一變而六子,再變而五十六卦,陰陽多少之數畸而不積,雜而不純,然且吉凶定而亹亹成,以分功於《幹》《坤》,則何也?

曰:因此而知陰陽之數,凡卦而皆六,未有缺矣。陰陽各十而六二,其來也有位,其往也必有居。以其來知其往,亦因而知向背之位,凡卦皆十二位,而未有缺矣。

昨日謀之,今日行之,是行者來之位,謀者往之位也。今日行之,他日改之,是行者來之位,改者往之位也。不可見而有其理,方可見而有其事。理與事稱,六位相準而必均。然而盈虛多寡之不齊,則謀與行舛錯於物變,而行與改參差於事情也。理與事稱,吉兇非妄,事有理。事與理稱,吉兇不虛,理有事。事有離合器,理有柔剛,理事各半。事在理之中而居理之半,理在事之中而居事之半。合離柔剛各分其所半,互相乘以成乎半。故陰陽之各六,與十二位迭運於往來而相若焉。

數與位之相若,則與六位相若也,與一位亦相若也。故以往以來,而健順之至者,恆一成具在而無不足。往來相期,存髮相需,多寡相倚,理事相符。有其至積,成其或畸;有其至純,治其或雜。六子五十六卦,皆具六陰六陽於向背之六位,無不具者無不至,無不至者無不知,而又何疑邪?

老陽之積,老陰為衝,少陰為委。老陰之積,老陽為衝,少陽為委。其衝也,道以配而相製;其委也,道以漸而不窮。故用九用六之餘於爻外,輸其委也;八錯五十六綜,反其衝也。有所可輸,有所必反。是陰陽本至,而一日、一事、一物,無或歉縮矣。一日無縮,一事無歉,故可盡無窮無盡象,而皆其健順之至。用其往者以待其來,居其來者以聽其往,故陰陽無極盛不復之理,恆用其半以運於無窮,而純以必雜,雜而不失,積以必畸,畸而不亡,數賅而存,位留而有待。故《幹》可以有《坤》,《坤》可以有《幹》,《幹》《坤》可以有六十二卦,六十二卦可以有《幹》《坤》。 《幹》《坤》恆有,則健順恆至,恆至而恆無不知。則六十二卦之效法聽治於一存一發之《幹》《坤》,而又何疑乎?

且夫天下何以有陰阻邪?健者過剛以峻岌,陰往遇之,堅峭壁而不能入,則阻生。順者過柔以滒弱,陽往蒞之,沉沒而不能出則險生。是險阻者,陰陽德行之固有,而相交不偶之必然也。

健以成阻,順以成險。當其至,則本天親上,本地親下,相與應求而德位稱所馳騁,故《幹》易而未有險,《坤》簡而未有阻。其偶有者,亦初、上之即於衝委爾。及其積者可畸而必畸,純者可雜而必,雜畸雜以交相遇蒞,陰行於陽而觸於峻岌,陽行於陰而蹈於滒弱,險阻者六十二卦之固有也。

因其畸雜而險阻生,有其至足而險阻在。相敵則疑,偏孤則憂。以至生不至,則險阻起,以至治不至,則險阻消。消之者即其起之者也。健順本下以險阻,按其懷來,知其情偽,達其性情,辨其藥石。使非至足者交乘乎嚮往以相往來,亦孰從於其不足知其有餘,於其有餘知其不足,以備悉乎險阻之故,而通其消息哉?

夫不至而險阻生,至而易簡得。不至者因於至,故險阻亦至者之必有,易簡亦不至者之賅存。向背往來,蒸變參差而無所少,其數全也,其位全也,數全、位全而時亦全也。故曰:無有《幹》而無《坤》之一日,無有《坤》而無《幹》之一日,無陰陽多少不足於至健至順之一日。要所用者恆以其數位之半,相乘於錯綜複雜而起化。故氣數有衰王而無成毀,蒸陶運動以莫與為終始,古今一至,而孰有不至者哉?

邵子曰:「天開於子,消於亥;地闢於醜,消於戌。」不知至健之清以動者,何容施消?至順之濁以靜者,何所以受其消也?此殆陳摶狧陰陽之言,非君子之言理氣之實也。

《周易外傳》卷六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