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mp to content

船山遺書/讀四書大全說卷四論語

From Wikisource

讀四書大全說卷四論語

[edit]

學而篇

[edit]

讀《論語》須是別一法在,與《學》《庸》《孟子》不同。論語是聖人徹上徹下語,須於此看得下學、上達同中之別,別中之同。

如“學而時習之”一章,聖人分中亦有此三種:“時習”則自“說”,“朋來”則自“樂”,“不慍”則固已“君子”。初學分中亦有此三種:但“時習”即“說”,但“朋來”即“樂”,但“不慍”則已為“君子”。

又“時習”“朋來”而“不慍”,斯“說”“樂”而“君子”,則學者內以安其心,外以成其身,渾然具足而無所歉。抑“時習”而已“說”,“朋來”而已“樂”,“不慍”而已“君子”,則學者可無求“說”“樂”於外物,而他有待以成其德。

且學者之於學,將以求「說」「樂」也,將以為「君子」也。乃必於此而得之,則亦當自勉於“習”,廣益於“朋”,而無以“知”“不知”動其心,固可以開初學入德之門。乃言乎「說」而天理之來復者盡矣,言乎「樂」而天理之流行者著矣,言乎「君子」而天德之攸凝者至矣,則亦可統作聖之功。

果其為“學”,則“習”自不容中止,“朋”自來,“不知”自“不慍”,德即成於不已。然“學”而不“習”,“習”而不“時”,“時習”而不能推以及人,得“朋”為“樂”,而“不知”則有所“慍”,亦學者之通病。故必“時習”而抑有以得夫“朋來”之“樂”,“樂”在“朋來”而抑不以“不知”為“慍”,乃以有其“說”“樂”,而德以成,則「說」「樂」「君子」所以著「時習」「朋來」「不慍」之效。然非其能“說”、能“樂”、能為“君子”,要不足以言“學”,則亦以紀學者必至之功。

夫子只就其所得者,約略著此數語,而加之以詠嘆,使學者一日用力於學,早已有逢原之妙,終身率循於學,而不能盡所得之深。此聖人之言,所為與天同覆,與地同載,上下一致,始終合轍;非若異端之有權有實,懸羊頭賣狗腿也。 《集註》兼採眾說,不倚一端,可謂備矣。然亦止於此而已矣。他如雙峰所云“說”之深而後能“樂”,“樂”之深而後能“不慍”,則“時習”之“說”,與“朋來”之“樂”,一似分所得之淺深;而外重於中,以“朋來”之“樂”遣“不知”之“慍”,尤為流俗之恆情,而非聖人之心德。

又小注為此三段立始、中、終三時,尤為戲論。 「朋來」之後,豈遂無事於「時習」?安見「人不知」者,非以「朋」之未「來」言耶?至於專挈「時習」為主,如云峰之說,則直不知樂行憂違,成物以成己,安土而樂天,為聖賢為己之實功,而但以學、問、思、辨概聖學而小之,則甚矣其陋也!

《論語》一部,其本義之無窮者,固然其不可損,而聖意之所不然,則又不可附益。遠異端之竊似,去俗情之億中,庶幾得之。

本文一「學」字,是兼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言,包括原盡,徹乎「時習」而皆以云「學」。若《集註》所云「既學而又時時習之」一「學」字,則但以其初從事於學者而言耳。 「既」字、「又」字,皆以貼本文「時」字,故《集註》為無病。小注所載朱子語,則似學自為一事,習自為一事,便成差錯。胡氏之說,自剔得《集註》分明。 《集註》云“必效先覺之所為,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”,此豈暫一嘗試於學之謂乎? 「時習」兼「溫故知新」在內,非但溫理其舊聞而已。

學有對問、對思、對修而言者,講習討論是也。此「學」字與「大學之道」「學」字同,該括廣大,故上蔡以「坐如屍、立如齊」言之。昨日之坐屍、立齊者,自昨日事;今日之坐立,又今日事。事無窮,道自無窮。豈今日之坐立,以溫理昨日之如屍、如齊者乎?

馮厚齋專就講習討論上說,只作今經生家溫書解。此俗學、聖學大別白處,不容草次。知《集註》“既學”之“學”,非實詮釋本文“學”字,則此疑冰釋矣。

前後統言孝弟,而朱子以前所言孝弟為“資質好底人”,則又分上一層說得容易,下一層說得鄭重。是以金仁山有「前以質言,後以學言」之說。乃《集注》直云“上文所謂孝弟”,則又似乎無分。是以陳新安有「善事中有無限難能」之說。

以實求之,則朱子謂上言資質者本無病,而仁山所云下以學言,則不成語也。此處亦易分曉。世豈有孝弟可謂之學耶?學也者,後覺效先覺之所為。孝弟卻用此依樣葫蘆不得。雖所為盡道以事親者,未嘗無學,但以輔其盡性之功,則輔而非主。為孝子、悌弟者,止勉求遠乎不孝、不弟,而非容有效孝、效弟之心。效則不名為孝弟矣。以孝弟為學,故姚江袥有子為支離。而有子豈支離者哉? 《集註》言“為仁猶言行仁”,只在用上說,故小注有水流三坎之喻,言其推行有漸,而非學孝、學弟以為學仁民、學愛物之本。故注又云“學者務此”,但如本文言務而不言學。 「學」字與「務」字,義本不同。學者,收天下之理以益其心;務者,行己之德以施於天下。知此,則知為仁也,不犯也,不亂也,皆以見於天下之作用言而一揆也。

大抵有子此章,言德而不言學,故程子曰「孝弟,順德也」。不犯、不亂,德之淺者也。為仁,德之大者也。孝弟,德之本也。要以言德而非言學也。

乃孝弟而不犯、不亂,極乎下以淺言之,而深者亦在其中。不特善事之難能,而推夫不犯不亂之至,則文王之服侍小心,周公之“赤舄幾幾”,亦但以免夫犯亂。特就其淺者言之,則鄉黨自好者之守法安分,亦得與焉。此極乎下以通也。

孝弟為仁之本,極乎上而大言之,而小者亦在其中。不特孝弟之無異文,而即夫人之恩施姻亞、睦輯鄉黨而仁及人,不殺一啟蟄、不折一方長而仁及物,亦莫非仁道之生。特就其大者言之,則君子之以弘夫愛之理,而全夫心之德,亦此道焉。此極乎上以通下也。

要則孝弟皆以盡性言,而淺者則因其性之所近而得合,深者則有以盡夫性而無所缺耳。在夫人,固因其質之美,而實不無專心竭力之功。在君子,甚有至德弘道之功,而要不可謂之學。故支離之病,仁山實啟之,非有子之過也。

“鮮矣”與“未之有也”,文勢低昂,以分輕重耳,正不當於此細碎分裂。潛室之說,殊增葛藤。

或人「若說鮮矣,則未以為絕無」一問,極不惺忪。總緣他泥著下章註「專言鮮」一「專」字。且如“知德者鮮矣”,千里一聖,猶比肩也,使當世而有一二知德者焉,訥致勞聖人之嘆?

潛水室不與直截了當去其疑,乃為「縱是有」之說,則愈入棘叢。且即使謂鮮非絕無,亦以人而言。猶云天下之能孝能弟者而好犯上,千百人之中不過一二人而已。豈謂此一人少作犯上之事哉?犯上之事,止一已足。況本文不但云“犯上”,而必云“好”。好則不厭頻為,偶一過誤為之,不可謂好。中心之好惡,寧可較量多少?

下章「鮮矣仁」語,意亦然。言凡天下之巧言令色者,鮮矣其能仁也。方於「矣」字文理無礙。知此,則知程子「非仁」之說,甚合本旨。不然,夫人心德之仁,必無不仁而後可為仁,故子曰“道二,仁與不仁而已矣”,豈可以多少論哉?

《集註》「必其務學之至」六字,是朱子活看末二語處,極駭俗目。玩小注所引朱子之言,則似朱子初年亦將「未學」當真煞說。逮捕其論定而筆於《集註》,添一「或」字,與「吾」字作對,意謂:人或疑其未學,而我則信其已學;使未學也,則亦安能爾哉?所以兼採遊、吳二說以存疑。而所云「苟非生質之美」者,則除下聖人生知、安行一例以為言,亦理有固然,而非故作兩頭馬之詞也。

蓋本文之旨,原以考學之成,而非泛論人品。使其抑學揚行,則當云雖其未學,亦與學者均矣。子夏到底重學,以破一切高遠之說,謂此親賢盡倫之事,人有妄謂其無假於學者,而我必謂非務學之至者不足與此。則天下豈有不學而能之聖賢哉?

上四段原是據現成人品說,非就用力敦行者說。則亦憑空立此一規格,以驗學之所至耳。 「吾必謂之學矣」六字,是聖學、異端一大界限,破盡「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」一流邪說。於此見子夏篤信聖人處。知此而後知《集註》之精。

雙峰云「有子論仁論禮,只說得下面一截」。東陽云「有子是說用禮」。只此二語,見得此章在《集註》自從本源上別起一番議論,非正釋也。

所以然者,以有子說“禮之用,和為貴”,言“為貴”,則非以其體言,而亦不即以用言也。 「用」只當「行」字說,故可云「貴」。若「和」竟是用,則不須揀出說「貴」矣。 「用」者,用之於天下也。故曰“先王之道”,曰“小大繇之”,全在以禮施之於人而人用之上立論。此“用”字不與“體”字對。 「貴」者,即所謂道之美而大小之所共繇也。 「和」者,以和順於人心之謂也。用之中有和,而和非用禮者也。有子蓋曰:禮之行於天下而使人繇之以應夫事者,唯和順於夫人之心而無所矯強之為貴;唯其然,斯先王之以禮為小大共繇之道者,以純粹而無滯也。

《集註》以從容不迫釋「和」之義,則是謂人之用禮,必須自然嫻適而後為貴。使然,將困勉以下者終無當於禮,而天下之不能繇禮者多。且先王之道,亦但著為禮而已,未嘗有所謂和也。從容不迫者,行禮者之自為之也。必從容不迫而後可為貴,則先王之道非美,待人之和而後美矣。

且所云「和」者,有以德言,則中庸髮皆中節之和是也。此則為禮之本,而非禮之用。繇其有和,可使喜、怒、哀、樂之中節,則禮於是起焉。和,性情之德也。禮,天下之達道也。唯和乃中節而禮以達,斯和體而禮用,不得云「禮之用,和為貴」矣。

若云繇吾性之德有禮,仁義禮智,性之四德。而情之德乃有和,則《中庸》之所謂和者,又情之根夫仁義禮智具足之性以生,而不專倚於禮。且在性之所謂仁義禮智者,有其本而已,繼乎天之元亨利貞而得名者也,在率性之前而不在修道之後。今曰“先王之道,斯為美,小大繇之”,則固指教而言矣。如之何紓紛,而以此和為性情之德耶?

夫性情之德,則盡人有之。而君子致之者,其功在省察、存養,而乃以經緯乎天地。是所貴在戒懼慎獨而不在和,又何以云「禮之用,和為貴」哉?

況乎《中庸》之言「和」者,又非從容不迫之謂,乃情之不戾於節者也。故彼之言“和”,乃以贊夫人情中固有之德,而亦以贊君子省察極致、動必中禮之德,故曰“謂之”,而非有所致力之詞,以與“敬」相為對者也。未發謂中,已發謂和。可云敬以致中者,以靜存之功,主敬為本;則亦當云誠以致和,以動察之功,存誠為要。今此以敬、和相對而言,其可云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敬乎?

禮之為節,具足於喜怒哀樂之未發;而發皆中節,則情以率夫性者也。敬者人事也,和者天德也。繇人事以達天德,則敬以為禮之本,而因以得和。和者德之情也,樂者情之用也。推德以起用,則和以為樂之所自生,而樂以起。此禮樂相因一致之理有然者,故程、範得併言樂而不悖。而有子則固曰:禮原中天下之節,有節則必有和,節者皆以和也;是以禮之用於天下者,使人繇之而人皆安之,非其情之所不堪,亦非其力之所待勉,斯以為貴。故制禮者當知此意,勿過為嚴束以強天下,而言禮者不得視禮為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。勿過為嚴束以強天下,先王之道所以無弊,而無小大之可或逾。不得視為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,則以先王之道既盡其美,而小大皆不能逾。原非可云“前識之華”,“忠信之薄”也。

乃非以為嚴束,而要以和順夫人心,亦必不廢禮之節而後得和,此文質同體之固然者。如有見夫節者之不過以和順夫心,因以謂節以效和,而所貴非節,則將有如老聃之知禮而反賤禮者。要之,舍禮亦終不能和,又何以行哉?故東陽以前節為正意,後節為防弊之言,深得有子之旨;非前節重和,後節重節,為兩相回互之語也。

有子大旨,只是重禮。前三句謂能知禮意,則洵為貴美而不可廢。後四句則以為能達禮意,而或廢禮者之防。若夫不知禮之用而可貴者,唯以和故,乃貿貿然以禮為程限,而深其畏葸,以自役而役人,則必將見禮之不貴,而與於無禮之甚者矣。知其用於天下之本旨,則禮未嘗不可損益,以即乎人心;而知人心必於禮得和,而捨禮無和,則雖有可損益,而必不可過乎其節。此斟酌百王、節文自性者所必謹也。

大抵有子在製作上立言,故曰“用”,曰“繇”,曰“行”。是故雙峰以為在下面一截說,與前論仁而言行仁一例,而君子之靜存動察以立大本而行達道者,固未及也。王陽明疑有子之支離以此,而有子之切事理以立言,終異於姚江之淪於禪者,亦正在此。固不必更就上面一截起論,為頭上安頭之說矣。

且使從本而言之,則禮固以敬為本,而非以和。若曰“敬之碎底是和”,則和者敬之分體也。此不成義。知敬之分而用之,其於禮必加詳,何為不以禮節而不可行哉?且抑與從容不迫之釋,自相背戾矣。

要以《中庸》之所謂和,乃本然德體之天則,此之謂和,乃妙用推行之善道,固不可強合為一。況即《集註》所云從容不迫者,自非可有意以之為貴而用之。使功未至而機未熟,則有意貴和者,正墮「知和而和」之病。如其必自然得和而後可為貴,則於和之上,又加一自然,而豈不贅歟?矧自然從容不迫者,乃動容周旋中禮,盛德已至之聖符,非可與天下共率繇之,更不必言“為貴”“為美”,而抑以不節為慮。有子本以言王道,而不以言天德。徒為深入之言,則所在皆成齟齬,此不能強徇《集注》而廢饒、許也。

朱子又曰“敬為體,和為用”,須是撇開有子另說方可。朱子自說學,有子自是說道。先王之道,賢者俯就,不肖企及,豈可以君子之為學律之?他言王道者,可與天德合轍,而此必不可。如朱子之意,蓋謂未發而主敬,必發而從容不迫,乃為可貴;未發能合,已發能分,乃散應事物而無不宜。以此言之,烏可不知和,烏可不「知和而和」哉?

且《中庸章句》《語錄》,括已發未發而一之於敬。愚謂未發功在敬,不顯之篤是也;發則功在誠,《大學》之慎獨以誠意,《中庸》之「行之者一」是也。致中者敬之至,致和者誠之功。存養、省察,為學之體;敬以具節而禮明,和以達節而樂備,為學之用。故程、範之說,小異於有子而可相通,而小注《朱子》所云,則皆成矛盾。

唯「嚴而泰、和而節」以下一段,《集註》明切可觀。其曰“禮之全體也”,可見章首一“禮”字,原以體言,而本文“用”字,非與體為對待之詞,則從容不迫之義,固不得立矣。 “毫釐有差,失其中正”,恰在製作上說,而非生疏拘迫、不能從容之謂差也。拘迫不從容,正是掙扎得不差處。唯製作不和順於心,而苦人以所難,方成差謬。

朱子此註,與前註早已不同。實則此為諦當,不必更說向深妙處去。云峰乃為割裂而曲徇之,過矣。云峰之篤信,乃以成朱子之失;饒、許之分別,乃以通朱子之窮。故有功先儒者,不在阿也。

為政篇

[edit]

北辰之說,唯程氏復心之言為精當。朱子輪藏心、射糖盤子之喻,俱不似,其云“極似一物橫亙於中”,尤為疏矣。

使天之有樞,如車之有軸,轂動而軸不動,則自南極至北極,中間有一貫串不動的物事在。其為物也,氣耶?抑形耶?氣,則安能積而不散,凝而不流?若夫形,則天地之間未有此一物審矣。且形,固能運形而不能運氣者也。天樞之於天,原無異體。天之運行,一氣俱轉,初不與樞相脫,既與同體,動則俱動。特二十八宿、三垣在廣處動,北辰在微處動,其動不可見耳。今將一圓盤,點墨記於中心,旋盤使轉。盤既動,則其墨記之在中心者,亦東西南北易位矣。特墨記圓纖,不可得而辨也。

夫子將此擬「為政以德」者之治象,取類不虛。 「為政以德」而云不動,云無為,言其不恃賞勸刑威而民自正也。蓋以施於民者言,而非以君德言也。若夫德之非無為,則與北辰之非不動均也。不顯、篤恭之德,原靜存、動察之極功。而況「德之為言得」者,即「政之為言正」之意,故言「為」言「以」。如欲正人以孝,則君必行孝道而有得於心;欲正人以慈,則君必行慈道而有得於心。其以此為政也,動之於微而未嘗有及於民之事,而理之相共為經綸、氣之相與為鼓蕩者,以居高主倡導,自有以移風易俗而天下動矣。

故其不急於動民者,「北辰居其所」之像也;天下共效其動者,「眾星共」之像也。 「居其所」云者,猶言自做自事,無牽帶眾星之事也。北辰即不為眾星須動之故,而彼亦自不容不運之於微。人君即不為人有不正而須正之故,亦自不容不內修其德。各修其所當為,而星之環繞以動者,自與北辰俱轉;民之自新不已者,自與人君同正。只此乃德之用微,而其化顯。若以軸喻,則脫然兩物,故為不動以持轂而迫之轉;則是有意不動,以役使群動。此老氏所謂“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”,陽為靜而陰挾之以動,守乎雌以奔走天下之雄。其流為申、韓者,正此道也。此則以無為德,因正於天下而己無所正,豈以己之正人之不正之謂乎?是故「居其所」者,非北辰之德也,北辰之勢也。

陳氏云“譬為政以德之君”,其說自確,以不云“譬為政所以之德”也。程子曰“為政以德,然後無為”,朱子曰“則無為而天下歸之”,無為者,治像也,非德體也。動於微而不動於顯,德微,政顯。動於獨而不動於眾。北辰之與君德合者,慎動以不息而已矣。

極論此章,亦不過《大學》「以修身為本」之意,孟子至誠動物之旨,而特推上下理氣感通之機,以顯其像於天,見為理之不可易者而已。若更於德之上加一「無為」以為化本,則已淫入於老氏「無為自正」之旨。抑於北辰立一不動之義,既於天象不合,且陷入於老氏「輕為重君,靜為躁根」之說。毫釐千里,其可謬與?

以「志學」為知,「立」為行;「不惑」「知命」「耳順」為知,「從慾不踰矩」為行;此乃強將自己立下的柱子栽入聖言內,如炙鐵相似,亦能令其微熱而津出,究於彼無涉也。

「十五而志於學」是何等志,何等學,乃但以屬知!豈但講習討論,儲以待三十而行之,如蘇秦之習為揣摩,須羽毛豐滿以高飛乎? 「三十而立」又是何等為立!到者地位,所知所行,皆已臻至處,又豈只守著前所知者,埋頭行去耶?

只此十五年,是夫子一大段聖功。 「志於學」者,博文、約禮之謂也。聖人於此,不容與學者有異。故其教人,亦以此二者,而曰「可以弗畔」。弗畔,則幾於立矣。博合於約,而文皆其心得;約合於博,而禮顯於文章:行既定而知益審矣。

東陽所謂「知行並進」者,則亦以此二位而言爾。若過此以往,固不可分知與行,不可云「知行並進」。聖人之為功者,固非人所易知矣。

蓋云知行者,致知、力行之謂也。唯其為致知、力行,故功可得而分。功可得而分,則可立先後之序。可立先後之序,而先後又互相為成,則繇知而知所行,繇行而行則知之,亦可云並進而有功。

乃聖人既立之後:其知也,非待於致也,豁然貫通之餘,全體明而大用行也;其行也,非待於力也,其所立者條理不爽,而循繇之則因乎事物之至也。故既立之後,「誠則明矣」。明誠合一,則其知焉者即行矣,行焉者鹹知矣。顏子之「欲從末繇」者在此,而豈可以「知行並進」言哉?

乃至此,其所行者,大端亦不離於「三十而立」之所行。知至而幾,知終而存義,其行也有精微而無改徙,是以唯就明言之,而不復就誠言之。然「不惑」則純乎理而無間,「知天命」則理無不窮而性無盡,「耳順」則聞言無違逆,而於土皆安,「從慾不踰矩」則於我皆真而知化不貳。故“不惑”“耳順”,皆順乎彼之詞,而“知命”“從欲”,皆達乎此之意。要以所行者聽乎知,而其知也愈廣大愈精微,則行之合轍者,愈高明愈博厚矣。

故以跡言之,則至於「不惑」以上,而知之事為多。以實求之,則「立」者誠之復,而「不惑」以上,誠之通也。復已極乎知行之至,而通唯窮神知化以為德之盛,非待有所加於行,以至乎昔之所不能至者。

若夫“從心所欲,不踰矩”,固未嘗不於德業有可徵者。要亦「耳順」以還,明誠合而無間,明者一誠,更不可云誠中所生之明矣。

《集注》分“耳順”為“不思而中”,“從慾不逾”為“不勉而得”,亦跡似而無實。不思而中,斯不勉而得,是皆「耳順」之境也。豈不思而中之時,尚有難得之慮哉?故唯胡氏「心即體、欲即用」之說為當。「即」字速妙。而心之與欲,亦無分界,則體用合,誠明一,如天之非自明而誠矣。

要以“志學”與“立”,聖學固有事於心,而皆著於事;“不惑”以後,雖不離事以為道,而凝德唯心;斯可名為聖德之進,而不可名為學矣。在學則知行分,在德則誠明合。朱子曰“聖人自有聖人底事”,不可以初學之級求,明矣。

「耳順」自就聽言上說。 《集註》一「聲」字,但因「耳」字上生出,在言者謂之言,聞者謂之聲也。除卻言語,耳更何順?

樂固聲也,而彼自有專家之學。聖人亦不過與摯、襄同能,無與於進德。乃近見有人說,凡松聲、水響,鶯囀、蛩吟,皆無所違逆。此是聖學、異端一大分界處。彼所云者,不過釋氏「木樨無隱」之唾餘耳。

然即就聽言說,又不可似陳氏取「聞滄浪之歌」作證。陳氏語有兩種病。以深言之,隨觸即悟,則亦釋氏聽人唱「他若無情我也休」而悟道之旨。以淺言之,感物警心,則人之苟有學思之功者,亦即能然。如韓嬰說《詩》,往往觸類旁通。至於遊、夏之徒,則固久矣優為之矣。

總此一段聖功,極難下思索,作的實解。憑虛言之,則只是釋家妙悟。徵事言之,又不過小小靈警的聰明。慶源「是非判然」四字,差為有據。而判然者,亦不足以為順,且當其「不惑」早已判然矣。

愚按:孟子曰“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”,從大而小不能奪者為大人。聖人則大而化之矣,卻將這不思而蔽於物之官,踐其本順乎天則者以受天下之言,而不恃心以防其奪,則不思之官,齊思官之用。唯其思者心亦臻於不思,不思而中。故不思之用齊乎思也。

《集注》云:「聲入心通,無所違逆。」夫所謂無違逆者,以為無逆於聲,是「木樨無隱」之說也;以為無逆於耳,是「聞滄浪之歌」之說也。朱子之意,亦謂無逆於心耳。耳之受聲不逆於心,則言之至於耳也,或是或非,吾心之明,皆不患其陵奪;耳之受夫聲者,因可因否,皆不假心之明而自不昧。進德至此,耳之形已實踐。耳,形色也;形色,一天性也;固原以順而不以逆於大體也。於形得性,無小不大,斯以為聖人與!

然耳目者,固順無逆者也,非有蔽,而蔽之者欲也。踐耳之形,盡耳之性,而聞皆順心,能用受蔽之官,而未能用夫蔽耳目之欲也。 「從心所欲,不踰矩」,則蔽耳目者亦從之而即於順矣。耳雖在我,而順者天下之言;欲麗於物,而發之自己。故愚以「耳順」為於土皆安,「從慾不逾」為於我皆真也。嗚呼!難言之矣。

「違」字原有兩義。有知其然而故相違背,如「違道以幹百姓之譽」是也。有相去而未逮捕,如「忠恕違道不遠」是也。乃此兩義,要亦相通。如此所言生事、死葬而祭不以禮者謂之違;其於品物器飾,鋪排得輝煌,便將者個喚作禮、喚作孝,只此一念,早是苟且,而事之愛、葬之哀、祭之敬,為人子所自致者,以有所藉以自解而其不盡者多矣。且僭禮之心,豈果以尊親故與?無亦曰,為我之親者必如是其隆,而後張己之無不可得於魯也。則是假親以鳴其豫,而所當效於親者,其可致而不致者從可知矣。

聖人之言,一眼透過,知其故相背者之非能有過而唯不逮捕,故大端說個禮。無違者求之心,禮者求之於事,此亦內外交相省察之意。蓋自孝子而言,則所當致於親者,無違中之條理品節,精義入神,晨乾夕以赴之,盡心竭力以幾之,沒身而固不逮捕,豈有餘力以溢出於非禮之奢僭,是以無違而中禮也。自求為孝子者而言,雖盡心竭力以求無違,而未知所見為無違者,果能無違否也。故授之禮以為之則,質準其文,文生於質,畫然昭著,而知自廬人以達於天子,皆有隨分得為之事,可以不背於理,而無所不逮捕於事親之心,是以禮而得無違也。因無違自中禮者,聖人之孝,繇內達外,誠而明者也。必以禮而得無違者,以外治內,明而誠者,則無違其綱而禮其目也。

懿子無請事之心,不能自求下手之著,故夫子於樊遲發之。如懿子者,豈能不立禮為標準而得無違者哉?孝為百行之源,孝道盡則人事鹹順。故曰“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”,亦曰“資以事君而敬同”。使懿子於孝而無不逮捕,則僭不期去而自去。

聖人之言廣矣,大矣。若其所問者孝也,乃借孝以為立言之端而責其僭,是孝為末而不孿為本,既已拂乎天理之序;且人幸有返本親始之一念以請教,乃摘其惡於他以窮之,而為隱語以儐之,是豈聖人之言哉?

朱子雙立苟與孿二義,東陽發明“不及之意,亦在其中”,確立為大全。若《集註》云“三家僭禮,以是警之”,是未免以私意窺聖人。且此三言者,曾子嘗述之,而孟子稱之矣,其又何所警哉?

胡氏云“心無窮而分有限”,說尤疏妄。分固有限,初不可以限孝子之心。故曰:「孝子之至,莫大乎尊親;尊親之至,莫大乎以天下養。」至如歌《雍》舞《勺》,私慾之無窮耳,自尊以蔑上而辱親之邪心無窮耳,豈欲孝其親之心無窮哉?

《中庸》言學,則是方有事之詞,故“溫故”之中,即有引伸精義之意,而知其故中之新,亦在“溫故”項下說;若“知新” ,則更端以求知昔所未知也。 《論語》說教學,未到大綱成就處,尚有所全未及知而須知者,其不可為師也,固然不待論;所以故之外無新,而「知新」者即知故中之新也。此學以言未至,而師言已至之別也。

乃君子修德凝道之事,直是廣大精微,則其日新者亦無窮。故無有盡天下之理皆已為故之一日,而已精已密,尚有其新。若此云“可以為師”,則亦專言講習討論之事。雖徹上言之,極乎聖人之教;乃徹下言之,則古人自二十博學不教之後,便有為人師之道。修一業、通一藝者,皆可以教,則其為見聞,固可有程限,但於故中得新焉,即可以為師矣。為師非修德凝道之了境,故《說命》曰「曰學半」。夫子進德,七十未已,而四十時弟子已日進矣。為師非了境,則守故得新,隨分可以賁人,特不容以記問之學當之而已。此朱子所以有與《中庸》不同之辨也。

若朱公遷以《中庸》“故”字為“存乎己”,此為“聞於人”,則謬。存於己者,既非空空地有不立文字、不墮見聞之德性;聞於人者,非用其德性不昧之​​明以存持之,是亦記問之學而已。故《集注》云“所學在我”,亦為溫故而言也。

記問之學,只為他初頭便錯了。非得於己,不可名為故。不可名為故。則漠然無餘味,不欲溫之,而亦何用溫之耶?注云“無得於心”,業無得矣,而尚可謂之故哉?如人之有故舊,必其與我素相親匿無間者。因人相與,僅識姓名,其可謂之故舊否耶?

夫子尋常只說君子,不言聖人,為他已到者地位,不容推高立名,只君子便是至極處。小注「夷清、惠和,亦只做得一件事」。觀伯夷待天下之清,柳下惠不易三公之介,豈無全副本領?特所以行其大用者有未妙耳。夷、惠且未能不器,則不器者豈非聖人哉?足知朱子所云“君子體不如聖人之大,用不如聖人之妙”,乃為他處以君子、聖人並論者言,而輯大全者誤系於此。

其曰“通上下而言”,則所謂上者固聖人矣;所謂下者,則謂凡學為君子者,便須立志於高明廣大之域,以體此無方無體之道,則其為學之始,規模已自不同,而不區區向一事求精,一行求至也。下學者下也,上達者上也。下學敦其體,上達顯其用,效異而量同也。

《論語》一書,先儒每有藥病之說,愚盡謂不然。聖人之語,自如元氣流行,人得之以為人,物得之以為物,性命各正,而栽者自培,傾者自覆。如必區區畫其病而施之藥,有所攻,必有所損矣。釋氏唯欲為醫王,故藥人之貪,則欲令其割血肉以施;藥人之淫,則絕父子之倫。蓋凡藥必有毒,即以人參、甘草之和平,而參能殺肺熱者,甘草為中滿人所忌,況其他乎?

且病之著者,如子張學乾祿,子貢方人,夫子固急欲療之矣,乃曰“祿在其中”,曰“賜也賢乎哉”,亦終不謂祿之污人,而人之不可方也。言祿污人,則廢君臣之義;言人不可方,則是非之性拂矣。

又如子路曰“何必讀書,然後為學”,病癒深矣。夫子亦但斥其佞,使自知病而已矣。如欲藥之,則必將曰必讀書而後為學,是限古今之聖學於記誦詞章之中,病者病而藥者癒病矣。是知夫子即遇靦寒烈熱之疾,終不以附子、大黃嘗試而著為局方;又況本未有病者,億其或病而妄投之藥哉?

子貢問君子,自是問求為君子者親切用力之功,記者括其問語如此。因問而答之曰“先行其言而後從之”,夫子生平作聖之功,吃緊處無如此言之切。亦以子貢穎悟過人,從學已深,所言所行,於君子之道皆已具得,特示以入手工夫,使判然於從事之際耳。至於所言者皆其已行而行無不至,所行者著之為言而言皆有徵,則德盛業隆,道率而教修,此唯夫子足以當之。而心法之精微,直以一語括聖功之始末,斯言也,固統天、資始之文章也,而僅以藥子貢之病耶?

范氏曰“子貢非言之艱而行之艱”,其語猶自活在。然“非言之艱而行之艱”,不獨子貢也。且云“先行其言”,則“其言”云者,未嘗言之,特知其理而可以言耳。此固說命所謂「非知之艱,行之惟艱」之旨,古帝王聖賢之所同病,亦人道自然有餘不足之數也。即非子貢,其有易於行而難於言,行非艱而知惟艱者哉?易於行者,其行非行。則范氏固已指夫人之通病以為子貢病。

至於小注所載朱子語,有「子貢多言」之說,則其誣尤甚。子貢之多言,後之人亦何從而知之?將無以其居言語之科耶?夫子貢之以言語著者,以其善為辭命也。春秋之時,會盟徵伐交錯,而唯辭命是賴。官行人而銜使命,乃其職分之所當修。 《國語》所載定魯、破齊、伯越、亡吳之事,既不足信。即使有之,亦修辭不誠、以智損德之咎,而非未行而劇言之為病。如以此為病在不先行其言,豈子貢之拒百牢、辭尋盟者,為其所不能行,而徒騰口說乎?

夫此所謂言,非善說辭命之言,而善言德行之言也。善言德行者顏、閔也,非子貢也。且亦非徒口說之為言也,著書、立說,答問、講論,皆言也。要以言所行而非應對之文也。聖門如曾子、有子、子遊、子夏,皆有論著,而子貢獨無。其言聖道也,曰“夫子之言性與天道,不可得而聞”,蓋兢兢乎慎重於所見,而不敢輕置一詞矣。則寡言者,莫子貢若,而何以云多言耶?子貢既已無病,夫子端非用藥,而先行後言,自是徹上徹下、入德作聖之極功,徹始徹終、立教修道之大業,豈僅以療一人之病哉?

因此推之,語子路以知,自致知之實學,而謂“子路強不知以為知”,亦懸坐無據。而陳新安以仕輒而死為徵,乃不知子路之死輒,自始事不謹之害,而非有自欺之蔽。如謂不知仕輒之不義,不當固執以至於捐軀,抑將如趙盾之拒雍,祭仲之逐突,食言背主,而可謂之「不知為不知」耶?

要此為致知言,而不為行言;故可曰隨所至之量,以自信而不強。如以行言,其可曰能行則行之,不能行則不行也哉?故言知則但可曰“困而知之”,不可曰勉強而知之,而行則曰“勉強而行之”。知、行之不同功久矣。子路勇於行,而非勇於知,有何病而又何藥也?

至於四子問孝,答教雖殊,理自一貫。總以孝無可質言之事,而相動者唯此心耳。故於武伯則指此心之相通者以動所性之愛;若云“無違”,云“敬”,云“色難”,則一而已矣。生事、死葬、祭而以禮,則亦非但「能養」;而奉饌服勞,正今之「能養」者也。內敬則外必和,心乎敬則行必以禮。致其色養,則不待取非禮之外物以為孝;而無違理者,唯無違其父子同氣、此心相與貫通之理。順乎生事之理,必敬於所養,而色自柔、聲自怡。順乎葬祭之理,必敬以慎終,敬以思成,而喪紀祭祀之容各效其正。明乎此,則同條共貫,殊途同歸。奚必懸坐武伯之輕身召疾,而億揣子夏以北宮黝之色加於其親,誣以病而強之藥哉?

又其甚者,聖門後進諸賢,自曾子外,其沈潛篤實、切問近思者,莫如樊遲。跡其踐履,當在冉、閔之間。夫子所樂與造就者,亦莫遲若。乃謂其粗鄙近利,則病本弓蛇,藥益胡越。文致古人之惡,而屈聖言以從己,非愚之所敢與聞也。

《集註》所引程子之言,博學、審問、篤行屬學,慎思、明辨屬思。明辨者,思其當然;慎思者,思其所以然。當然者,唯求其明;其非當然者,辨之即無不明也。所以然者,卻無憑據在,故加之以慎。不然,則至謂天地不仁,四大皆妄,亦不能證其非是,如黑白之列於前也。思中有二段工夫,缺一不成。至於學之必兼篤行,則以效先覺之為,乃學之本義;自非曰“博學”、曰“學文”,必以踐履為主,不徒講習討論而可云學也。

記言“子張學乾祿”,是當世實有一乾祿之學,而子張習之矣。程子既有定心之說,及小注所引朱子之語,曰“意”,曰“心”,乃似子張所學者亦聖人之學,而特有歆羨慕祿位之心。使然,則子張亦只是恁地學將去,記者乃懸揣其心而以深文中之,曰其學也以乾祿也;夫子亦逆億而責之,曰汝外修天爵而實要人爵也。云峰語。此酷吏莫須有之機械,豈君子之以處師友之間乎?

《春秋》齊、鄭如紀,本欲襲紀,且不書曰“齊、鄭襲紀不克”,但因其已著之跡而書曰“如”,使讀者於言外得誅意之效,而不為苛詞以摘髮人之陰私。豈子張偶一動念於祿,而即加以「學乾祿」之名耶?

乾祿之學,隨世而改,於後世為徵闢、為科舉。今不知春秋之時其所以取士者何法,然“敷奏以言,明試以功”,唐、虞已然,於週亦應未改。王制大司馬造士、進士之法,亦必有所論試矣。士而學此,亦不為大害。故朱子之教人,亦謂不得不隨時以就科舉,特所為科舉文字,當誠於立言,不為曲學阿世而已。夫子之告子張,大意亦然。蓋幹祿之學,當亦不外言行;而或摭拾為言,敏給為行,以合主者之好,則古今仕學之通病,於是俗學與聖學始同終異。其失在俗學之移人,而不在學之者之心。故夫子亦不斥其心之非,而但告以學之正:「寡尤」「寡悔」。就言行而示以正學,使端其術而不為俗學所亂,非使定其心而不為利祿動也。

聖人之教,如天覆地載,無所偏倚,故雖云“不志於谷,不易得也”,而終不以辭祿為正。學者之心,不可有欲祿之意,亦不可有賤天職、天祿之念。況如子張者,高明而無實,故終身不仕,而一傳之後,流為莊週,安得以偶然涉獵於俗學,誣其心之不潔乎?

《集註》云:“凡云'在其中'者,皆不求而自至之辭”,此語亦未圓在。如云“餒在其中”,豈可云不求餒?天下無求餒者,則固不得云不求餒也。新安泥《注》而不達,乃云「直在其中,仁在其中,其訓皆同」。父子相隱,雖非以求直,而豈可云不求直如不求祿之比?祿自不可求,直其不可求乎?況“博學、篤志,切問、近思”,正求仁之先務哉?藉不求仁,則學、問、志、思以何為?且仁而可以不求自至,是道弘人而非人弘道矣。知彼二者在中無不求之意,則此之不學乾祿而祿自至,亦於言外見意,而不藉在中以顯不求之義。

在中者,猶言在裡許,相為包函之詞。有以大包小言者,則此與「直在其中」一例。 「寡尤、寡悔」,自君子大亨至正、修己治人之道,於以得祿,亦其中功效之一端。 “父為子隱,子為父隱”,自君子盡倫率性、貞常利變之道,而於以言直,亦其中無所矯拂之一德。此以大包小,而小在大中也。有以顯含藏者,則「仁在其中」是也。學、志、問、思,功之顯;仁,德之藏也。顯以顯仁,而藏固藏於用,則道問學而即以尊德性,致知而即以存心,即其博者而約不離博,即其著者而微不離著,故曰「仁在其中」。此以顯含藏者也。

以顯含藏而曰“在其中”,則見其中已深,而更無內之可入。以大包小而曰“在其中”,則見其中已備,而更無外之可求。證父攘羊,索直於人心天理之外者也。乾祿之學,求祿於博文約禮之外者也。闕、慎只是以禮約之。人心天理有沽直之行,而此中原自有直,何事蹈證父之惡?博文約禮之外有乾祿之學,而此中原自有祿,則亦何事習乾祿之俗學哉?

要此以辨學術之邪正,而非以責其心之妄求。妄求之心,因富貴而起。乾祿之學,沿流俗而成。子張終身不仕,非屑於富貴者。徒以才高意廣,欲兼人而盡知天下之學,以俯同流俗,如晚宋葉適、陳亮之所為,初不可以有求祿之心責之。子張既無求祿之心,則夫子亦何必以不求自至歆動之耶?

十一

古帝王治天下之大經大法,統謂之禮,故六官謂之《週禮》。三綱五常,是禮之本原。忠、質、文之異尚,即此三綱五常見諸行事者品節之詳略耳。所損所益,即損益此禮也。故本文以「所」字直頂上說。馬季長不識禮字,將打作兩橛,三綱五常之外,別有忠、質、文。然則三綱五常為虛器而無所事事,夏之忠、商之質、週之文,又不在者三綱五常上行其品節而別有施為。只此便是漢儒不知道,大胡亂處。

夫三綱五常者,禮之體也;忠、質、文者,禮之用也。所損益者固在用,而用即體之用,要不可分。況如先賞後罰,則損義之有餘,益仁之不足;先罰後賞,則損仁之有餘,益義之不足:是五常亦有損益也。商道親親,舍孫而立子,則損君臣之義,益父子之恩;周道尊尊,舍子而立孫,則損父子之恩,益君臣之義:是三綱亦有損益也,豈但品物文章之小者哉?至如以正朔三統為損益,則尤其不學無識之大者。

夫三統者:天統以上古甲子歲,春前仲冬月,甲子朔夜半冬至為曆元;地統以次古甲辰歲,地化自醜,畢於辰。春前季冬乙醜月,甲辰朔雞鳴冬至為曆元;人統以又次古甲申歲,人生於寅,成於申。孟春丙寅月,甲申朔平旦立春為曆元。歷元者,日月合璧,五星連珠,七曜複合,一元之始也。繇此而步閏、步餘、步五星之法生焉。古之治歷,有此三法,其間雖有小異,歸於大同。特人統寅正,以曆元近步法差易密耳。三代以其受命之數相符合者,循環迭用,而於推步之法,未嘗有所損益也。推之者人,而曆元實因天體之自然。天其可以損益之也哉?

東陽不知此理,乃謂「改正朔,易服色,以新視聽」。使徒欲新視聽而已,則秦為無道,實用天正歷,而特易建亥為歲首以愚民,視聽亦新,而逆天背數。三代之王,豈亦等暴秦之為哉?

又其舛者,謂夏承唐、虞用人統,則尤杜撰。不審胤徵已有三正之文,堯固以甲辰為曆元,用地正,舜紹堯未改,而禹改之也。故曰“行夏之時”,不曰行唐之時。要以歷不可聽人之損益,而損益者,人治之先後詳略也。故經禮、儀禮,治法畢具,而獨不及歷,歷非禮之所攝也明矣。

八佾篇

[edit]

黃勉齋分為二說以言本,極為別白。所以謂奢儉皆不中禮者,以「天下之大本」言也。其以儉戚為本者,「初為本、終為末」之謂也。勉之以「初為本、終為末」者,為範、楊言之,而非夫子之本旨也。

林放問禮之本,他只見人之為禮,皆無根生出者儀文來,而意禮之必不然,固未嘗料量到那大本之中上去。夫子於此,亦難下語在。若說吾性所固有於喜怒哀樂之未發者,原具此天則,則語既迂遠;而此天則者,行乎豐儉戚易之中而無所不在,自非德之既修而善凝其道者,反藉口以開無忌憚之端矣。故但從夫人所行之禮上較量先後,則始為禮者,於儉行禮,以戚居喪,雖儉而已有儀文,但戚而已有喪紀,本未有奢,而不能極乎其易,然而禮已行焉,是禮之初也。

抑此心也,在古人未有奢、未盡易者既然;而後人既從乎奢、既務為易之後,亦豈遂迷其本哉?苟其用意於禮,而不但以奢、易誇人之耳目,則夫人之情固有其量,與其取之奢與易而情不給也,無寧取之儉與戚而量適盈也。將繇儉與戚而因文之相稱者以觀乎情之正,繇此而天則之本不遠焉。情之正者,已發之節。天則之本,未發之中。迨其得之,則充乎儉之有餘,而不終於儉,極乎戚之所不忍不盡,而易之事又起,則不必守儉而專乎戚,而禮之本固不離也。

蓋以人事言之,以初終為本末;以天理言之,以體用為本末。而初因於性所近,終因乎習之所成。則儉與戚有所不極而尚因於性之不容已,用皆載體而天下之大本亦立。此古道之不離於本也。奢則有意為奢,易則有意為易;儉則無意為儉而見禮之備於儉,有意則為吝而非儉。戚則無意為戚而但戚以盡其哀。有意則非戚。故儉不至於廢禮而戚之非以偷安於不易者,此自性生情,自情生文者也。

故知楊氏「其本儉」「其本戚」之說,滯而未達也。儉者見豐而不見儉,繇奢故有儉之名。戚者可戚而亦可易,繇有專乎易者而戚始孤行。初者繇有終而謂之初,本者非繇有末而固有本。故儉戚原不與奢易為對。使儉戚與奢易為對,則禮有兩端,古人僅有本,而今人亦得有末矣。無本則不得有末。

唯有繇體達用、因性生情、因情生文之德,則繇乎戚而禮自日充。不然,而棄禮以為儉戚,則又不足名為儉戚,而但名為無禮。業已有禮矣,繇儉流奢,繇戚生易,故儉戚可以云本。若徒奢與易,則既離乎本,而末亦非禮。故奢與吝對,易與苟且對,而不可與儉戚對。此範、楊所以可謂儉戚為本。然而終以繇奢名儉,繇易見戚,則必以禮所行乎儉戚者為本,而不可徑云儉戚為本。則本自本,儉戚自儉戚。林放問本,而夫子姑取初為禮者使有所循以見本,而非直指之詞也。

若求其實,則上章所云「人而不仁如禮何」者,乃為徑遂。儉與戚近乎仁,而非仁之全體大用;奢與易不可謂仁,亦非必其不仁。仁也,中也,誠也,禮之本也。勉齋言“天下之本”,得之矣,通範、楊之窮而達聖人之微言者也。小注「樂於喪而非戚」之說,失之遠矣。

仁孝誠敬之至,可以與於禘之說,則可以治天下,乃自治天下言之。苟其為仁孝誠敬之至者,雖不得天下而治之,而天德王道之經綸化裁,鹹備於躬而無所讓,隨其所得為者而效即著,君民親友未有不動者。乃自禘言之,雖其為仁孝誠敬之至,苟不得天子之位,即欲減殺典禮以祀其所自出之祖,理不至,則誠必不達而神必不格。於此思之,須更有說在。

「不王不禘」,原不是先王自尊而卑人,安下者界限,所以《易》云「聖人之大寶曰位」。到者上面,天子與聖人敵等;而德之有聖人,位之有天子,則亦初無二理。 《書》曰“亶聰明作元後,元後作民父母”,理一串而事雙行也。天子有天子的脈絡,聖人有聖人的脈絡。仁孝誠敬,聖人之脈絡也。 “不王不禘”,天子之脈絡也。子產「取精用物」之說,可即以尋此處條理。故“不王不禘”,不但法所當然,亦理之必明而誠之可格者也。聖人,合理體誠者也。天子為理之所當尊,而理之所當尊者固有而無妄,則亦誠也。

仁孝誠敬之不至,不足以禘者,易知。仁孝誠敬之至,而允可以禘者,難知。 「不王不禘」之法易知,而王者之禘難知。不然,則仁孝誠敬以格鬼神,因於理氣之本合;而“不王不禘”,則徒因於名以立分,分以立法,是人為而非天理,何以見先王之精義入神也哉?

倘但云“遠難格而近易孚”,則伯禽之於文王,與杞、宋之於上帝,相去何若,而杞、宋乃得行天子之事守,魯何以不但不可以禘嚳,雖密邇如文王而亦不可乎?此「不王不禘」之說,亦必天理現前,充周流貫,本末精粗,合為一致,而實知乾之不息、坤之厚德,與天尊地卑、上下以定、方以類聚、物以群分之理,契約無間,然後即此為法,即此為仁孝,即此為理,即此為誠。聖人所以但讚其知之妙,而終不言所以知之。嗚呼!誠有難言者。

此章乃《論語》中天德王道絕頂文字,不許小儒下口。而《集注》云“魯所當諱”,則猶屈千鈞之弩為鼴鼠發機也。

范氏說「誠是實,禮是虛」二句,大有理會處。虛卻非虛妄之謂,唯禮之虛,所以載誠之實。此一「實」字,與《易》「缊」字、《書》「衷」字一義。實體虛,虛函實也。須著實底,方持得虛底教有;而虛者,所以裝裹運動此實者也。

慶源說攝祭之禮為虛,卻誤。攝祭,權也,非禮也。使可謂之禮,則亦何至「如不祭」耶?

新安云“誠是實心”,語自無病。誠是實心,禮是實理;心為實,理為虛,相因互用。無此心,則亦無此理。攝祭雖權有此理,而心不充之,實者缺,則虛者亦廢。故聖人以為「如不祭」矣。

知此,則知小注「非所當祭而祭,則為無是理矣;若有是誠心,亦亦有神否」一問,極為粗率。非所當祭而祭,則無是理矣。無理,則更無誠。無實者尚可容虛者之有其郛郭,無虛者則實者必無所麗矣。盡他癡敬、癡畏、癡媚,也總是虛妄,不可謂之誠。或有時召得那鬼神來,亦所謂以妄召妄而已。

理便無妄,氣則有妄。生人之妄,緣氣而生。鬼神既不純乎理,而因乎氣之屈伸,故亦有妄。以妄召妄,則妄或應,如腐肉之召蠅蚋,亡國之致妖孽一理。君子從其不爽者而言之,亦謂之誠有;而與仁人孝子所以格帝颯親之誠心,則話分兩頭,全無干涉矣。

唯禮行而誠不相及,則君子以為深戒。在聖人則又無此患,故唯有故不與之為歉然。知此,則「禮為虛」云者,非不誠之謂,而待誠之詞。凡禮皆然,不獨指攝祭而言也。

若說「入太廟」是助祭,則當「奏假無言」之時而諳詔難,更成甚禮!荀子所記孔子觀欹器事,亦是閒時得入。想古宗廟,既無像主,又藏於寢,蓋不禁人遊觀;而諸侯覲、問、冠、昏皆行於廟中,或有執事之職,君未至而先於此待君,故得問也。

“每事問”,即非不知,亦必有所未信。從好古敏求得者,若未手拊而目擊之,終隻疑其為未然。聖人豈必有異於人哉?尋常人一知便休,則以疑為信,知得來盡是粗疏,如何會因器以見道!夫子則知問者信之繇,不問者疑之府;而禮之許人問者,乃使賢者俯就,不肖者企及,以大明此禮於天下也。

若已知已信,而故作謹縹之狀,此正朱子所云石慶數馬之類,又何足以為聖人?尹和靖「雖知亦問」之說,只要斡旋聖人一個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謹,而誠偽關頭,早已鶻突。蓋不知不信,原有深淺之分,而聖人之知,則必以信為知。未信而問,問出於誠,聖人之所以忠信好學不可及者,正以此耳。

《集註》謂管仲“不知聖賢《大學》之道,故局量褊淺,規模卑狹”,此為探本之論。乃繇此而東陽執一死印板為《大學》之序,以歸本於「格物致知工夫未到」。其在管仲,既非對證之藥,而其於《大學》本末始終之序,久矣其泥而未通也。

《大學》固以格物為始教,而經文具曰“以修身為本”,不曰格物為本。 《章句》云“本始所先”,夫豈有二先哉?格物致知,一修身之事也。經云「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」云云,必先欲之而後有所先,吃緊頂著修身工夫,卻是正心、誠意。正心、誠意之於修身,就地下工夫也。致知、格物之於誠正,借資以廣益也。只劈頭說“欲明明德於天下”,便是“知止為始”。從此雖六言“先”,而內外本末,主輔自分。

今以管氏言之,其遺書具在,其行事亦班然可考。既非如霍光、寇準之不學無術,又非如釋氏之不立文字,瞎著去參;而其所以察乎事物以應其用者,亦可謂格矣;其周知乎是非得失,以通志而成務者,亦可謂致矣。如云“招攜以禮,懷遠以德”,豈為知不及道,但仁不能守之耳。以視小儒之專己保殘,以精訓詂,不猶賢乎?然而終以成其為小器者,則不以欲修、欲正、欲誠之學為本,而格非所格、致非所致也。

譬之作器者,格物如庀梓漆,致知如精雕鏤。器之大者,亦此材也,亦此巧也;器之小者,亦此材也,亦此巧也;規模異而已矣。物不格則材未庀,知不致則巧未工。欲以作大器而大器不成,孔子之所謂「太簡」是已;即以作小器而小器亦不成,此則欲為管仲而不能,宋襄公、物不格。王介甫知不致。之流是已。管仲既已得成為器,則其材非不庀,而巧非不精。特其不知止至善以為始,而無「欲明明德於天下」之心,故規模以隘;不以欲誠、欲正之心從事焉,故局量益褊爾。

《大學》之格物,亦與權謀術數所格者,初無異事。權謀術數之所知,亦未嘗與《大學》所致之知,是非得失背道而馳。《楚書》《秦誓》可見。但在欲修、欲正、欲誠之學者,則此而見天德、王道之條理;其非欲修、欲正、欲誠者,則徒以資其假仁義、致知。致富強之術而已。

以格物為始教者,為異端之虛無寂、高過於《大學》而無實者言也。彼未嘗不有求於心意,而以理不窮、知不致之故,則心之所存,益託於邪,意之所察,益析於妄。此則過在擇執之未精,物累心而知蕩意也。

以知止為始者,為權謀術數、苟且以就功名者言也。彼未嘗不格物以充其用,致知以審夫幾,乃以不知明德、新民、至善之功,在存養以正、省察以誠之故,知益流於權謀之巧變,物但供其術數億度。此則差在志學之未端,心役物而意詭知也。

今縱不得謂管仲之所格者為盡物理之當然,所致者為盡吾心之所能致,乃於格致責用力者,為學問思辨之淺深、勤怠言也,若其或大或小,或正或駁,不於其本求之,而但於知與物責其功效,則且拘葸猶豫,天下之物皆為疑府,而吾心之知,不有誠者以為天則,亦知孰為妄之非所宜致者哉?故曰,誠意者,天德、王道之關也。欲誠其意,意期無妄;欲正其心,而心矢不邪;則以之格物而物皆有則,以之致知而知一民義,意益實而心益廣矣。此《大學》之條目,相為首尾,端不自格物始而以平天下終;特其效之已成,則自物格以向於天下平,為以次而益大耳。

曾西之所以下視管仲者,正在誠意正心之德。故朱子亦曰「生平所學,止此四字」。若以格物、致知之功言之,則聖門諸子,雖如求、路,必不能為管仲之所為,則亦其博識深通之有未逮捕,又豈東陽所得議其長短哉?

《大學》之道,天德也,王道也;顯則為《周官》之法度,微則為《關雎》《麟趾》之精意者也。徒於格物、致知爭學之大小乎?今使朱子以正心、誠意之學,正告管仲,彼雖不能改而從我,而不敢自誣為已得。使東陽以其所謂格物致知者勸勉之,直足供其一笑而已。如小學之《弟子職》,亦出《管子》。蓋朱子之重言格致者,為陸子靜救也。其於陳同父,則必以誠正告之。聖道大全,而正經以防邪慝者自別。此又與藥病之說異。舉一廢百,固矣哉!

雙峰分始、從、成為三節,東陽奉之以駁上蔡。看來,饒、許自是不審,上蔡未甚失也。

「以成」二字,緊頂上三句,原不另分支節。而上蔡之小疵,在「故曰'繹如也,以成'」七字,似專以「繹如」屬成。蔡覺軒亦然。 「從之,純如也、皦如也、繹如也,以成」;十三字本是一句。言既從之後,以此而成樂之一終也。止有兩節,不分為三。本文一「以」字是現成語,而「繹如也」連上二句一滾趨下,斷不可以「純」「皦」屬「從」,「繹如」屬「成」。上蔡語病,正在強分三支,割裂全錦。東陽反以不分三支咎上蔡,其愈誤矣。

以樂理言之,元聲之發,固非無歸,而必不別立。故曰“禮主其減”,減者,有變易之節也;“樂主其盈”,盈者,無孤立之餘也。 “禮減而進”,進非加益,不兩端隆而中殺,在變不忘則進也。 “樂盈而反”,反非拆合,不中放而兩端收,一止無餘為反也。若已盈而又減之以反,是氣不昌而為樂極之悲矣。故“以成”者,即以此三者為“成”,終其“成”而不易也。

今之鼓琴者,鄭聲也,是以有泛;今之填詞,淫樂也,是以端有引而尾有煞。若夫古之雅樂,與天地四時同其氣序,則貞元渾合而非孤餘以終,亦非更端以終也。

鬥合於人紀,日合於天紀。一陽之復,在去冬之半,而大寒之末,不足以為歲終。故曰「同歸而殊途,一致而百慮」。始於同,從於殊;始於一,成於百。逮捕其殊途百慮,而不復束之以歸,斯與異端「萬法歸一」之說相為霄壤。而《易》終於《未濟》,亦用《泰》三陰三陽之盛而極致其文耳。從者《泰》也,成者《未濟》也,豈有二哉?

故中呂之實,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,必倍用其全,為十三萬一千七十二;而其增也,則又起於未之大呂,而不於中呂。斯「成」與「從」無二致之理,尤自然之不可閒矣。 「始」可異於「從」而為二節者,盈之漸也;「成」不可離乎「從」而非三節者,盈即反而反於盈也。

唯樂之理通於文藝,故古之工於文者,微有發端,而終無掉尾收合之體。其有此者,則世之所謂「八大家」是已。和不充而氣不持,汲汲然斷續鉤鎖,以為首尾,如蚓之斷,僅有生氣施於顛覆,是鄭聲之變,哀音亂節之徵也。乃欲以此例先王之樂,豈不誣哉!

《孟子》七篇不言樂,自其不逮捕處,故大而未化。唯其無得於樂,是以為書亦爾:若上篇以好辯終,下篇以道統終,而一章之末,咸有尾煞。孔子作《春秋》,即不如此。雖絕筆獲麟,但看上面兩三條,則全不知此書之將竟。王通竊仿為《元經》,到後面便有曉風殘月、酒闌人散之象。故曰「不學《詩》,無以言」。

《詩》與樂相為表裡。如《大明》之卒章,才說到“會朝清明”便休,綿之卒章,平平序“四有”,都似不曾完著,所以為《雅》;《關雎》之卒章,兩興兩序,更不收束,所以為《南》;皆即從即成,斯以不淫、不傷也。若《穀風》之詩,便須說“不念昔者,伊予來暨”,總束上“黽勉同心”之意;《崧高》《烝民》,兩道作誦之意旨以終之;所以為淫、為變。 《雅》與《南》之如彼者,非有意為之,其心順者言自達也。其心或變或淫,非照顧束裹,則自疑於離散。上推之樂而亦爾,下推之為文詞而亦爾,此理自非韓、蘇所知。

里仁篇

[edit]

“做工夫且須利仁”,為此問者,定是不曾做工夫底。如要去“利仁”,已不利矣。若云見仁之利而不仁之不利,此正是謀利計功之心,五伯之假仁是已。

“安仁”“利仁”,總是成德後境界。利字如《易》「利有攸往」之利,一路順利,無有阻難,原不可作「獲利」字說。若說到岸為獲利,則上蔡所云「謂之有所得則未可」者,已自破得分明。若云利其有獲,顯與「先難後獲」相反,不得謂之仁矣。

仁固有得於理,亦可有得於效。抑不特效之得不得,不可預期;即理之得不得,亦不可早生歆羨慕。顏子說“雖欲從之,末繇也已”,具此心期,方能勾“不改其樂”。若刻畫著理中所必得之功,立地要做仁人,到蹭蹬處,卻大是一場懡,而“不可以久處約,長處樂”,正在此矣。

足知「利」字上用工夫不得。唯知者見得分明,一徑做去,自然無不利耳。唯爾,所以云味之無窮,而所守者不易也。工夫自在仁者知者上一層。如所云“克復”“敬恕”“先難後獲”,都是安仁的本領;“務民之義”,便是利仁的本領。在此章,則以寫仁知之心德,固不曾煞緊說工夫。聖賢文字,亦須參觀,不可隨句尋頭尾也。

「不仁者」三字,在夫子口中,說得極嚴,與孟子所稱「不可與言」「不保四體」等不同。孟子在發用上說,孔子在全體上說,故又曰「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」。除下安仁、利仁,便是不仁者。 《集註》「失其本心」四字,下得忒重。但不得其本心便不仁,非必失也。

聖人言說“久”言“長”,言“約”言“樂”,字字皆有意味。今人說天下只有約、樂兩境,又云只有富貴、貧賤兩塗,總孟浪語。約者,窘迫拘束不得自在之謂。樂者,在君子則須是「中天下而立,定四海之民」;在常人也須有志得意滿、縱橫皆適之事。以此思之,則非約、非樂之境多矣。若鮑焦、黔婁,則允為貧賤;如天子、諸侯,則洵為富貴。至於孔、孟之在當時,固不可云富貴,卻豈可謂之貧賤乎?則貧富之外,自有不貧不富,貴賤之外,自有不貴不賤之境也。

想來,不仁者只恁平平地不約不樂,也還不見大敗缺在。則他本領上無主宰,而於所措施盡有安頓發付不得底,故既處約樂,便露乖張,待其長久,則益不自攝持,逢處皆破綻矣。所以上蔡說“仁者心無內外、遠近、精粗之閒”,又說“不亡”“不亂”,俱謂其有恆也。

不可久長者,則所謂「不恆其德,或承之羞」也。 「或承之羞」者,非必然之羞,事久情變,羞出於所不自持也。乃夫人之德,唯仁斯恆。若陳仲子者,非不克意以處約,而以妻則食,以井李則匍匐而就,義可襲取而仁不適主爾。

除卻聖賢心德,“克己復禮”而“務民之義”,必能乎暫,而不能乎久,能乎不約不樂,而不能乎約樂。聖人於此勘人,極盡事理。不然,則戚戚於貧賤、汲汲於富貴者,與安仁、利仁之心體,天地懸隔,豈足與同類而相形哉?

吳氏說「不仁者不可一日處約樂,聖人之言待人以厚,故以久長言之爾」。夫聖人之厚,豈吞吐含糊,說一半留一半,為不肖者存餘地之謂哉?其曰“鄉原,德之賊”,又曰“譬諸小人,其猶穿窬之盜”,是何等風霜雪霰語!此不仁者原無主名,何事為之諱耶?

“不處”“不去”,是該括始末語,本文原是大段說。 《集註》“審富貴,安貧賤”,亦寬說在,下得“審”字、“安”字極好。審有臨幾分明之義,如射者鏞鷂齊入目之謂審是也;亦有詳察之義,如審錄之審是也。 「安」有安頓之義,如《易》言「安其身」是也;亦有相安之義,如《書》言「安安」是也。自其詳察而安頓者,則所謂「取捨之分明」也。自其臨幾分明而相安者,則所謂「取捨之分益明」也。

「君子去仁」兩句,只結上文,無生義。雙峰所言未是。只“不處”“不去”,便是存仁、去仁一大界限。到得“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”,則他境界自別:赫然天理相為合一,視聽言動,出門使民,不但防人欲之見侵,雖人慾不侵,而亦唯恐天理之不現前矣。

人自有人慾不侵而天理不存之時。在為學者,撇除得人欲潔淨,而志不定、氣不充,理便不恆;境當前,則因事見理;境未當前,天理便不相依住。即在未學者,天理了不相依,而私智俗緣未起之時,亦自有清清楚楚底時候。在此際,教他設法去取富貴,捨貧賤,亦非所樂為。此其可謂之君子乎?可謂之仁乎?

所以一意在富貴貧賤上用工夫,只掙扎得者段境界,便是他極致,而於天理自然之則,全未搭著涯際。蓋當天理未存之先,其誘人以去仁者,莫大於富貴、貧賤之兩端;而於私慾既遏之後,其無所誘而亦違仁者,不在富貴、貧賤,而在終食之積與造次、顛沛之公頃。所以《集注》說「不但富貴貧賤之間而已」。

唯存養之既密,則其於“不處”“不去”,卻是泰山壓卵之勢,立下粉碎。而所以精夫「不處」「不去」之義以入神審,順夫「不處」「不去」之心以樂天者安,要亦完其「不處」「不去」之道。事境分明,入目不亂,亦可謂之審。心境泰定,順物無逆,亦可謂之安。此始學之與極致,可同予以“不處”“不去”之名,而其所不同者,則言“去”,言“違”,淺深自別也。

「去」者,對存而言,有意存之為不去,有意去之為去。 「違」者對依而言,未與相依之謂違,依而無間之謂無違。無違則不但存,而更不可以不去言矣。小注「須是審」「卻要安」之說,只說得上截,與程子「特立者能之」一例。聖人本旨,則大綱說下,不墮一邊也。

遏止有兩層,都未到存理分上:其一,事境當前,卻立著個取捨之分,一力壓住,則雖有欲富貴、惡貧賤之心,也按捺不發。其於取捨之分,也是大綱曉得,硬地執認,此釋氏所謂「折服現行煩惱」也。其一,則一向欲惡上情染得輕,又向那高明透脫上走,使此心得以恆虛,而於富貴之樂、貧賤之苦未交心目之時,空空洞著,則雖富貴有可得之機,貧賤有可去之勢,他總不起念。繇他打點得者心體清閒,故能爾,則釋氏​​所謂「自性煩惱永斷無餘」也。

釋氏棋力、酒量,只到此處,便為絕頂。繇此無所損害於物,而其所謂「七菩提」「八聖道」等,亦只在者上面做些水墨工夫。聖學則不然。雖以奉當然之理壓住欲惡、按捺不發者為未至,卻不恃欲惡之情輕,走那高明透脫一路。到底只奉此當然之理以為依,而但繇淺向深,繇偏向全,繇生向熟,繇有事之擇執向無事之精一上做去;則心純乎理,而擇夫富貴貧賤者,精義入神,應乎富貴貧賤者,敦仁守土。繇此大用以顯,便是天秩天敘。所以說“一日克己復禮,天下歸仁”,非但無損於物而以虛願往來也。

《集註》說兩個「明」字,中間有多少條理在。貧無諂、富無驕之上,有貧樂、富好禮。德業經綸,都從此「明」字生出。

《集注》將終食、造次、顛沛,作一氣三平說,玩本文兩云“必於是”,語氣既緊,而“必”字亦有力在,足知《集注》之精。真西山分三段,卻錯。西山似將末兩句作效說,又將終食說得易,造次、顛沛說得難。不知此之難易,原以人資禀之所近而分,非有畫然一定之差等也。

以淺言之,如陶靖節一流,要他大段不昧此心卻易,到造次、顛沛時,未免弱在。若張睢陽、段太尉,盡在造次、顛沛上生色,以無終食之閒違仁之功期之,不特未嘗從事於此,且恐其雖欲從之而力亦不給也。

所以君子不但恃其資之所近,而動靜交養,常變一心,既以志帥氣而持之於恆,亦以氣配義而貞之於險。只此方是依仁之全功。不可謂終食無違為“可勉而至”,造次顛沛必“存養之熟而後不失”也。故謂此章分兩節則可,分三段則不可。

所以分二節而可者,終食之間,未有可欲、可惡之事接於心,故必靜存天理以於仁無違,非但動遏人欲以不去夫仁。若造次、顛沛,苟非至不仁之人,若項煜、馮銣之類,亦無暇有所欲,有所惡矣。即此以見欲惡不至之境,除天理現前、充週應用者,遏欲之功,全無可恃。何也?以此境之無欲可遏也。

在入手工夫,只富貴貧賤有依據,分得者取捨之限界明白;若說造次顛沛該是怎生,卻說不得。到造次顛沛時,只此心此理是一致,事蹟上全無粉本,故但恃功之密而不恃分之明。殷之三仁“自靖,人自獻於先王”,隨所取捨,無不可也。若先說該是怎生,如非道之富貴不可處,非道之貧賤不可去者,然則趙孟之仕元,一微子也;劉休炳之同豕食,一箕子也;洩冶之死,一比干也。

大抵在欲惡持權之地,遠去仁之害,則界限自有其常,如藥之治病,可以配合分兩。在欲惡不至之境,生死得失之地,求仁以得仁,則此理之周流六虛者,原不可為典要,如食之養生,不可額設一餐必吃多少,屬飽而已矣。到不違仁而於仁無違地位,其以處夫富貴貧賤者,中間有多少精義入神之用在。所以夫子只迤說下,更不回互。而《集註》所云“取捨之分益明”,雖為回互語,乃其云“益明”者,非但向之不以欲惡去仁已也。

“一日用力於仁”,較前所云“好仁、惡不仁者”,只揀下能好惡者一段入手工夫說,原不可在資禀上分利、勉。朱子云“用力,說氣較多,志亦在上面”,此語雖重說氣;又云“誌之所至,氣必至焉;志立,自是奮發敢為”,則抑以氣聽於志,而志固為主也。 「氣」字是代本文「力」字,「志」字乃補帖出「用力」「用」字底本領。其曰“志,氣之帥也”,則顯然氣為志用矣。

用力於仁,既志用氣,則人各有力,何故不能用之於仁?可見只是不志於仁。不志於仁,便有力也不用,便用力也不在仁上用。有目力而以察惡色,有耳力而以審惡聲,有可習勞茹苦之力,卻如懶婦魚油燈,只照博弈,不照機杼。夫子從者所看破不好仁、不惡不仁者之明效,所以道「我未見力不足者」。

如蘇秦刺股懸梁,慧可立雪斷臂,以此用之於仁,何難之不可為?下至無賴子弟,投瓊賭採,連宵徹曙,及至父母病,教他坐侍一夜,瞌睡便驅不去。又如歸安茅元徵割股以療其妾,怎生他父母疾時,卻不能?即此可知:盡不肖者,皆有做忠臣、孝子底力在;而其所以於彼偏用,於此偏不用者,則唯志也。其誌之偏,志於彼而不志於此者,則唯其所好所惡者異也。

顯然,須是好仁、惡不仁,方能勾用力於仁。如人不好酒,則志不在酒;志不在酒,則氣不勝酒,安能拼著一日之醉以浮白痛飲耶?故夫子提出病根在好惡上,紮著古今人不能用力於仁的血髓。曰“我未見力不足者”,非力不足,則其過豈非好惡之不誠哉?

好惡還是始事,用力才是實作。唯好仁、惡不仁,後能用力。非好仁、惡不仁,雖欲用力,而恆見力之不足。是非好仁、惡不仁之為安行,而高過於用力者之勉行,可知矣。

若說好仁、惡不仁,已成之境,用力乃求成之功,則必將謂用力以好仁,用力以惡不仁,此又大屬不審。且試體驗看,好惡如何用得力?好之誠如好好色,惡之誠如惡惡臭,天下有好好色、惡惡臭而須用力者乎?抑人之或不好好色、惡惡臭者,其能用力以好惡乎?

朱子但緣本文「無以尚之」二段,說得鄭重,故以前一節為成德,後一節為勉強。不知夫子之須鄭重以言好惡者,緣上文驀地說“我未見好仁者、惡不仁者”,恰似懸空遙斷;而好惡隱於人心,人固可曰何以知我之不能好惡也,故說兩個榜樣與他看。好惡隱,而“無以尚之”“不使加身”,顯也。繇其不能“無以尚之”,知其非好;繇其不能“不使加身”,知其非惡。使有能好仁、惡不仁者,則必有「無以尚之」「不使加身」者,現其誠中形外之符。而既“無以尚之”,則必壹志以求仁;“不使加身”,則必正志以去不仁。繇此亙綿綿,篤實精靈,一力到底,以從事於仁,何憂力之不足哉?

乃即一日之用力,雖暫而未久,生而未熟,然亦必其一日之中,好之誠而“無以尚之”,惡之誠而“不使加身”,情專志壹,氣亦至焉,而後耳目口體,一聽令於心之所之,有力而不憚用,用而不詭其施也。

前一節是大綱說,兼生熟、久暫在內。後言一日,則摘下功未久而習未熟者為言。實則因好惡而後用力,終身、一日,自然、勉強,其實一也。

至云“我未見力不足者”,則但以徵好惡誠而力必逮捕,初不云我未見一日用力於仁者。其云“蓋有之而我未見”,雖寬一步說,要為聖人修辭立誠,不詭於理一分殊之節目;不似釋氏所云“一切眾生皆有佛性”之誣,謂人之性情已正,而氣力不堪,在大造無心賦予中,莫須有此。而終曰“我未之見”,則以氣力之得於天者略同,而性情之為物慾所蔽者頓異。性情言好惡。蓋志靈而動,親聽於情,故受蔽;氣動而不靈,壹聽於志,而與情疏遠,故不受蔽。其志不蔽而氣受蔽者,於理可或有,以氣賤於志故。而於事則無也。

「我未見力不足者」以下三句文字,如水行地,曲折皆順。乃《集注》阻其順下之勢,強為分折,將兩個「未見」作一例解。不知夫子要見者用力而力不足底人何用?若果有之,固聖人之所深為矜憫,如瞽之廢視,兇服者之廢禮然;曾願見之,而以未見為嘆哉?

雙峰以下諸儒,將禮讓對爭奪說,朱子原不如此。只此是微言絕而大義隱。朱子之遺意,至宋末而蕩然,良可悼已!

本文云“如禮何”,言其有事於禮而終不得當也。乃云上下之分不得截然,不奪不厭。若到恁郎當地,還有甚麼禮?豈但不能“如禮何”,而禮亦直無如此人、此世界何矣。

讓固有對爭而言者,然字義之有對待者,其例不一。如聖對狂,是盡兩頭對也。聖亦可對賢,則不能聖而但至於賢,以相近而相形也。今曰“不能以禮讓為國”,則亦就能以禮讓者形而見之,如賢不能聖之比也,而豈遂至於爭乎?

「不能以禮讓為國」者,自世主庸臣之恆。如云以爭為國,則古今之兇頑貪鄙者,亦但爭而已矣,無有以之為國者也。齊桓公殺其弟以爭國,初不立一殺弟奪財之令以施之民;季氏四分公室而逐君,卻不許南蒯子仲之叛;則世之無以爭為國者,審矣。

不能讓,不可謂之爭;而但不爭,亦不可謂之讓。抑以臨財讓多取、步趨讓先行之謂讓,則此之為讓,特禮之末節耳。並此不能,亦無禮之甚,而抑不可云「如禮何」也。黃氏讓畔、讓路之說,但趁著「讓」字類填古語,自不曾曉得讓畔、讓路是何等境界。讓畔、讓路,乃是「為國乎何有」極至處底聖功神化,豈為人君者修為政而立為教,以之為國而使人遵者乎?使然,且見道周田畔,彼責此之不先讓,而此責彼之不速讓,亦交爭告訥而不可止矣。

此章乃聖人本天治人,因心作極,天德王道底本領。如何抹下,將爭不爭說,又在儀文上計較推遜!故《集註》曰「讓者禮之實也」。

朱子又云「若以好爭之心,而徒欲行禮文之末以動人,如何感化得他!」又云「先王之為禮讓,正要樸實頭用」。看來,所謂「樸實頭」者,正與《巧笑章》註中「忠信」字一脈相通。 《曲禮》曰「君子恭敬、撙節、退讓以明禮」。只是反求之心德,必忠而已無不盡,信而已無不實,則在人恆見其有餘,而在己恆見其不足。故於物無敢慢,於事無敢鈸,於儀文無敢過情,自然見得者“禮儀三百、威儀三千”,皆天理固然之則,以自治而治人者,盡著自家志氣,精神收斂,遜順做去,虧欠他一點不得。如此,方能與禮相應,而經之緯之以治國者,有餘裕矣。此所謂「有《關雎》《麟趾》之精意,而後《周官》之法度可行」也。

《關雎》不得之思,既得之樂,都是從愛敬之心上發出來,以尊親夫淑女而無所跋肆;《麟趾》之不踐、不觸、不抵,一倍自然底忠厚,以無犯於物,此就二詩一分禮讓底精意而說。夫是之謂讓。豈但上下截然,不奪不攘謂哉?湯之“聖敬日躋”,文之“小心翼翼”,皆此謂也。其非訓詂之儒所得與知,宜矣。

上下不爭,以淺言之,亦不是讓。天子有天下,諸侯有國,大夫有家,相安而不爭奪,豈諸侯讓天下於天子,大夫以國讓諸侯,士庶人以家讓大夫乎?故以淺言之,亦曰推己所有以與人者,讓也。雙峰不思,乃至於此。

緣其意,但為春秋時執政爭權,疑夫子刺之。乃不知聖人見地,“上下與天地同流”,“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”。若隨處隨說,只辦一口氣,與趙鞅、陳恆、季斯、叔州仇幾個沒行檢的廝哄,何以為孔子?此類以孔子相魯事徵之,自見。

朱子雖云“忠是一,恕是貫”,卻必不可云忠以恕之。看來“盡己之謂忠,推己之謂恕”,兩“己”字微有分別。至聖人地位,乃無分別。若無分別,則推而不盡,不可謂推,盡而不推,何以言盡,亦不須言忠復言恕矣。

忠亦在應事接物上見。無所應接時,不特忠之用不著,而忠之體亦隱。即如說「維天之命,於穆不已」是忠,也須在命上方有已不已。命者,天之命物也,即與物以為性命者也。然則言忠是體、恕是用者,初不可截然分作兩段,以居於己者為體,被於物者為用矣。

盡與推都是繇己及物之事,則兩字更不得分曉。故知合盡己言之,則所謂己者,性也、理也;合推己言之,則所謂己者,情也、欲也。如堯授天下於舜,所性之理,大公無私,而順受得宜者,既盡乎己性之德;乃舜之德必為天子而後盡其用,舜之情也;天下臣民必得舜為天子而後安,天下之情也。舜欲兼善天下之情,亦堯所有之情;天下欲得聖人以為君之情,亦堯所有之情。推此情以給天下之欲,則所謂推己者,又於情慾見之也。

唯其如是,所以說忠恕是學者事。何也?未至於聖人之域,則不能從心所欲而皆天理,於是乎絜之於理而性盡焉,抑將絜之於情而欲推焉。兩者交勘,得其合一,而推所無滯者亦盡所無歉,斯以行乎萬物而無不可貫也。

若聖人,則欲即理也,情一性也,所以不須求之忠而又求之恕,以於分而得合;但所自盡其己,而在己之情、天下之欲無不通志而成務。故曰「惟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物之性」。不須復如大賢以降,其所盡之己,須壁立一面,撇開人欲以為天理;於其所推,則以欲觀欲而後志可通矣。

才盡乎己,恕道亦存;而但言忠,則疑夫己之所盡者,必理之當盡,而未徹於天下之情。所以於聖人物我鹹宜處,單說是忠不得,而必曰誠、曰仁、曰盡性。誠者,誠於理,亦誠於欲也。仁者,心之德,情之性也;愛之理,性之情也。性者,情之所自生也。

又推而上之,以言乎天,則忠恕直安不上。何也?天無己也,天亦無性也。性,在形中者,而天無形也。即此時行物生者,斯為天道不息,而非有生死之間斷,則大公而無彼此之區宇也,是無己也。故但有命而非有性,命則無適,丁歷切。而性有疆矣。

但其無息而不窮於施,有其理則畢出以生成者,即此為在人所盡之己,而己之無不盡。其於物之性情,可以養其欲給其求,向於善遠於惡,無不各得,而無一物之或強,即此為在人所推之己,而己之無不推。所以不可以忠恕聖言天,而亦可於聖人與天見忠恕也。

曾子見夫子所以貫之者,欲合乎理,性通於情,執大中而於理皆實,隨萬化而於情皆順;到此說誠,說盡性,則又成孤另,而似乎以其誠、以其性入物之虛以舉其實,則且暗與後世「散錢索子」鄙倍之說相似;故於其流行上以忠實為言,然後聖道之撲滿充週、理無不得、情無不通者,浹洽言之而無所礙。

要以忠恕之貫於天下而物受之者,飽滿於其性情,則雖天道、聖人,亦可忠恕言之。而方其盡己、推己,兩俱不廢,以求萬事之理、萬物之情,則唯學者為然,而聖人不爾。

乃聖人不可以恕言,而非不可以忠言。故朱子謂“下不得一個'推'字”,亦以見聖人有必盡之己,而無己之可推。聖人盡性,即盡情,即盡乎欲。要盡乎理欲,有分界可以言推,理本大同,不可以推言也。

然竟捨恕言忠,則又疑於一盡於理,而不達於情。故至誠無息者,即萬物各得之所;萬物各得之所,即聖人自得之所。理唯公,故不待推;欲到大公處,亦不待推;而所與給萬物之欲者,仍聖人所固有之情。則曾子以忠恕言夫子之道,非淺於擬聖。而宋儒以忠恕專屬學者,正以明夫人作聖之階,理亦未嘗不合符也。而以此思「一以貫之」之旨,亦約略可識矣。

十一

聖人有欲,其欲即天之理。天無欲,其理即人之欲。學者有理有欲,理盡則合人之欲,欲推即合天之理。於此可見:人欲之各得,即天理之大同;天理之大同,無人欲之或異。治民有道,此道也;獲上有道,此道也;信友有道,此道也;順親有道,此道也;誠身有道,此道也。故曰「吾道一以貫之」也。

如此下語,則諸說同異可合,而較程子「有心、無心」之說為明切,可以有功於程子。愚此解,樸實有味。解此章者,但從此求之,則不墮俗儒,不入異端矣。

十二

於天理達人欲,更無轉折;於人欲見天理,須有安排:只此為仁恕之別。

十三

只理便謂之天,只欲便謂之人。飢則食、寒則衣,天也。食各有所甘,衣亦各有所好,人也。但以「食不厭精」「不以紺飾」兩章觀之,則以此而裁成萬物,輔相天地,忠動以天,恕亦動以天矣。

十四

勉齋說“忠近未發”,體程子“大本、達道”之說,甚精。者所盡之己,雖在事物應接處現前應用,卻於物感未交時,也分明在。和非未發時所有,中則直到已發後依舊在中,不隨所發而散。故存養無閒於動靜,省察必待於動時。但言忠,固將有恕,但言恕,或離於忠,故曰「忠近未發」。須玩一「近」字。

動則欲見,聖人之所不能無也。只未發之理,誠實滿足,包括下者動中之情在內,不別於動上省其情,斯言忠而恕已具矣。若於喜、怒、哀、樂之發,情慾見端處,卻尋上去,則欲外有理,理外有欲,必須盡己、推己並行合用矣。

倘以盡己之理壓伏其欲,則於天下多有所不通。若只推其所欲,不盡乎理,則人己利害,勢相扞格,而有不能推;一力推去,又做成一個墨子兼愛,及忘身徇物之仁矣。

曾子見得聖人動靜一致、天人一理處,故雖無所於推,而求之於盡己而無不盡者,即以求之於推己而無不推,確然道個“忠恕而已矣” ,更無不徹處。

十五

天無可推,則可云「不待推」。天雖無心於盡,及看到「鼓之以雷霆、潤之以風雨」、氤緹化醇、雷雨滿盈處,已自盡著在,但無己而已。只此是命,只此是天,只此是理,只此是像數,只此是化育亭毒之天。此理落在人上,故為誠,為仁,為忠恕,而一以貫之,道無不立,無不行矣。

朱子引《詩》「於穆不已」、《易》「幹道變化」為言,顯然是體用合一之旨。若云“天不待盡”,則別有一清虛自然無為之天,而必盡必推之忠恕,即貫此天道不得矣。

非別有一天,則「一以貫之」。如別有清虛無為之天,則別有清虛無為之道,以虛貫實,是“以一貫之”,非“一以貫之”也。此是聖學、異端一大界限,故言道者必慎言天。

十六

《詩》說“於穆不已”,是讚天命無間斷。朱子斷章引來,卻是說天命不間斷,《中庸》意亦然。盡著者太極氤氳,陰陽變合,以命萬物而無所已。知此,則「不待盡」之說,未免犯道家「天地不仁」疆界。言天差,則言道皆差也。

《中庸》說“無為而成”,以其不因名法、智力而就功耳。經綸、立本、知化,見而敬、言而信、行而說,何嘗不是全副本領,盡用去?以此配天,天可知矣。

十七

潛水室看來不用朱子「忠是一、恕是貫」之說,解自分明。其言「生熟」亦然。熟非不待推,只所推者無別已耳。朱子拆下一「恕」字,分學者、聖人。曾子合言“忠恕”,則下學而上達矣。一事作兩件下工夫,唯其生也。合下做一件做,唯其熟也。下學上達,天人合一,熟而已矣。

十八

潛室倒述《易》語,錯謬之甚也。 《易》云“同歸殊途,一致百慮”,是“一以貫之”。若云“殊途同歸,百慮一致”,則是貫之以一也。釋氏「萬法歸一」之說,正從此出。

此中分別,一線千里。 「同歸殊塗,一致百慮」者,若將一粒粟種下,生出無數粟來,既天理之自然,亦聖人成能之事也。其云“殊塗同歸,百慮一致”,則是將太倉之粟,倒並作一粒,天地之間,既無此理,亦無此事。

而釋氏所以云爾者,他只要消滅得者世界到那一無所有底田地,但留此石火電光、依稀若有者,謂之曰一,已而並此一而欲除之,則又曰「一歸何處”,所以有蕉心之喻,芭蕉直是無心也。

若夫盡己者,己之盡也;推己者,己之推也;己者“同歸”“一致”,盡以推者“殊塗”“百慮”也。若倒著《易》文說,則收攝天下固有之道而反之,硬執一己以為歸宿,豈非「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」之唾餘哉?比見俗儒倒用此二語甚多,不意潛室已為之作俑!

十九

小注中有問「『幾諫』是見微而諫否」者,說甚有理。以字義言,「幾」雖訓「微」,而「微」字之義,有弱也、細也、緩也、隱也四意。 「幾」之為“微”,則取細微之一義,而無當於弱、緩與隱。微可謂之隱,幾固不可謂之隱也。 《檀弓》所云“有隱無犯”,隱原不對犯而言。觀下云“事師無犯無隱”,倘以直詞為犯,微言為隱,則無隱何以復得無犯,無犯何以復得無隱?然則所謂隱者,但不昌言於眾之謂耳。

父子之際,恃談言微中以解紛,此諺所謂「逢人且說三分話」者,中間留一抽身法,而真愛早已滅裂矣。且微詞之所動,必慧了人而後能喻。使其父母而或樸鈍也,兼母言之,尤必婦人所得喻。將如以棘刺切骨之疽,其不相及遠矣,豈事父母之通義乎?

《內則》云“下氣、怡聲、柔色”,彼亦但言辭氣之和,而非謂言句之隱。氣雖下,色雖柔,聲雖怡,而辭抑不得不盡。假令父母欲殺人,而姑云“此人似不當殺,請舍之,以體好生之德”,豈非“越人關弓,談笑而道”之比哉?

以此知「幾諫」者,非微言不盡之謂,而「見微先諫」之說為允當也。到郎當地位,自非危言苦色不能止燎原之火;而在幾微初見之際,無一發難收之勢,可無用其垂涕之怨,則唯「幾諫」為體,而後「下氣、怡聲、柔色」得以為用,二者相因,而益以知「見微先諫」之妙也。

「見志不從」一「志」字,明是過之未成。不從則漸成矣,故以「又敬不違」之道繼之。若其必不從而至於“勞”,則亦必己之直詞盡言有以嬰父母之怒。若微言不盡,約略含吐,則雖甚暴之父母,亦何至有撻之流血之事?既云微言不盡,又云得罪於父母,一章之中,前後自相矛盾矣。

凡此,皆可知「見微而諫」之說為優。蓋人子於親,不忍陷之於惡,關心至處,時刻警省,遇有萌芽,早知差錯,恰與自家慎獨工夫一樣細密。而家庭之閒,父母雖善蓋覆,亦自無微不著,與臣之事君,勢位闊殊,必待顯著而後可言者自別。故臣以幾諫,則事涉影響,其君必以為辱罵己,而父母則不能。且君臣主義,故人臣以君之改過為榮;而親之於己,直為一體,必待其有過之可改,則孝子之心,直若己之有惡,為人攻發,雖可補救於後,而已恧於先矣。

朱子之答問者曰:「人做事,亦自有驀地做出來,那裡去討幾微處?」此正不足以破見微之說。驀地做來底,自是處事接物之際,輕許輕信、輕受輕辭之類。此是合商量底事體,既有商量,不名為諫。所必諫者,必其聲色貨利之溺,與夫爭鬥仇訟之事也。此其眈之必有素,而釀之必有因。天下豈有驀地撞著一個女子,便摟之入室;忽然一念想及非分之財,驀地便有橫財湊手之理?則為之於一時,而計之已夙,他人不知其幾,而子固已知之矣。

至於一朝之忿,或發於無根。乃以惡本無根,則發之速而成之亦速,迨其已成,則已為既往之不咎,而無所於諫。若云列其前愆,以防其贒過,則於前過為著,而於後過為幾。足知凡當諫者,必其有幾,而驀地之失不與焉。驀地之失,在事而不在志,安得有誌之不從,以待「又敬」之再諫?以本文推之,大義炳然。惜乎問者之不能引伸以相長於控學也。

二十

子之諫親,只為不忍陷親於惡,故須權以審乎輕重。 《內則》云「與其」、云「寧」者,正人子處變之時,千迴百折,熟思審處來底。以此,益知朱子所云「驀地做出來」底,不在諫例。 「驀地做出來」底,其惡必淺,較之怙過愎諫,而撻子流血以賊父子之恩,則彼輕而此重矣。

即至忽然一棒打死一人,雖於常情見其大,然亦只是過誤殺人,不陷重闢,鄉黨州齲且憐之,不得云「得罪於鄉黨」。故孟子亦唯立一竊負而逃之法,以惡出無心,不可責善以賊恩,而業已殺人,諫亦無益也。

假使因酗酒而誤殺,則固有可諫之幾在。其平日痛飲無節,使酒妄怒時,正好預陳酒中或有誤殺之害,卻於彼時則須垂涕泣以盡其辭。 「不怨」云者,不以己之被撻痛楚為怨也。不怨而後諫之再三不已,怨則不復諫。若親方將陷於惡,己乃歡容笑口,緩頰而談,則豈復有人之心哉?

二十一

西山推「幾諫」之義,而及於天子、諸侯之子,此未嘗審之於義也。天子、諸侯之子,卻無諫之禮。所以《內則》但云“得罪於鄉黨州閩”,非文有所遺,待西山之補疏也。

天子、諸侯之有過,自公卿以致於蒙瞍、工輿,不患諫者之無人矣。所以世子自問安視膳之外,皆非其職。朝廷之政,既非其所與聞;宮壺之間有所失德,則正為嫌隙窺伺之府。夫以救過以全恩之不暇,而敢以空言激成實挑釁,以賊父子之仁哉?即其萬不得已而有所言,必其關於君身之安危,亦以情而不以理。若如西山所云「得罪於天下」者,固非青宮之所得與聞也。

蓋天子、諸侯之子,於其父有子道,抑有臣道;當世及之天下,則又有先後相承、時位相逼之道。既不患諫之無人,是可藉手以全恩矣,何事效草野之倨侮,以犯危疑耶?

漢明帝「河南、南陽不可問」之對,亦偶爾與聞,微言以釋上怒耳,初非諫也。然且以成君父易儲之過,疑於炫才以奪嫡,不得與叔齊同其仁矣。若懿文太子之懷疑以致夭折,非不遇明主慈父,且以召過傷恩,釀再世之禍,況其下此者乎?故曰「為人臣子而不知《春秋》,守經事而不知宜,遭變事而不知權」。權者,輕重之所取定也。

夫曰“諫”而必曰“不從”,曰“勞”,則諫之至於不從而且勞者,固其恆也。特在士庶之家,則父母有不順之志,所發露而見端者,止此兄弟僕妾之儔,無相乘以取厚利之事。其在天子、諸侯,則屬垣之耳,傾危伏焉。志一見端,將李泌所謂「就舒王而獻首謀」者,於此起矣,況「不從」之,且至於「勞」也?

士庶之子,撻而已矣,撻而流血而已矣。夫人即以非道撻其子,即至於流血,而要非其過之大者。以權之於“得罪於鄉黨州齲”,其為善惡、利害,皆彼輕而此重。若天子、諸侯之於子,而豈徒爾哉?小者為宜臼,而大者為申生。要亦一怒也,亦一撻也。以惡言之,則戕國本以危宗廟。雖有他惡,曾莫得與比重。以害言之,則小者為晉之亂,而大者為西周之亡。亦害之莫有重焉也。故士庶之子,以不諫而陷親於不義;天子、諸侯之子,正恐以諫而陷親於大惡。故曰“處變事而知權”,言其輕重之審也。 《內則》之云「與其」、云「寧」者,亦審乎輕重之詞也。

士庶之子,蒙撻流血而道在不怨,則以撻子流血,親之過小者也。天子、諸侯之子,蒙怒見廢,則親之過大矣。親之過大而不怨,是為不孝,孟子於《小弁》,言之詳矣。不審其始,冒昧以諫,卒逢親怒,禍首宮庭,怨耶?不怨耶?其又何以自靖耶?

聖人酌權以立萬世之經,故不為天子、諸侯立以子諫父之禮。蓋親而賢也,則端人正士自盡其諳言,而無待於子。若其不賢也,則可使有諦逐諫臣之事,而不可使搖國本以召天下之兵端。嫌疑之際,微子且不能效諸不肖之弟,而況子之於親乎?西山不知《春秋》之義,以士庶例天子、諸侯,將使仁而陷於愚,義而流於訥,啟不善讀書者無窮之害。故君子之立言,不可不慎也。

二十二

雙峰云“聖人言常不言變”,看得聖人言語忒煞小了。流俗謂“儒者當置之高閣,以待太平”,皆此等啟之也。

聖人一語,如天覆地載,那有滲漏?只他就一事而言,則條派原分。子曰“不遠遊”,但以言遊耳,非概不遠行之謂。遊者,遊學、遊宦也。仕與學雖是大事,卻盡可從容著,故有閒遊之意。若業已仕君命臨之,如蘇武之母雖存,匈奴之行,​​十九年也辭不得。蓋武之行原非遊比也。遊固常也,即銜君命而遠使,亦常也,何變之可言而聖人不言哉?至於避仇避難,則與父母俱行;若商賈之走四方,所謂「禮不下於庶人」:非所論也。 “父母在不遠遊”,一言而定為子者之經,何有變之未盡?

二十三

馮氏以「講說」釋「言」字,可補《集註》之疏。有講說則必有流傳,故從千百年後,而知其「言之不出」。若日用之間有所酬答,措施之際有所曉譬,則古人言之煩簡,夫子亦何從而知之?

孟子說“見知”“聞知”,皆傳道之古人也。太公望、散宜生既無傳書,伊尹、萊朱所作訓諫,亦皆因事而作,不似老、莊、管、呂,特地做出一篇文字。叔孫豹曰“其次有立言”,至春秋時習尚已然,而古人不。 「恥躬之不逮捕」者,不逮捕其所撰述之理,非不踐其所告語之事,本文自明。朱子云“空言無實”,“空言”字從夫子“我欲託之空言”來,明是說著述。范氏「出諸口」一「口」字,便有病。

此章與孟子「人之患在好為人師」一理,卻與「仁者其言也訌」不同。辭之多寡靜躁,繫於存心;著述之有無,則好名、務實之異。古人非必存心之皆醇,特其實之異於後世耳。

二十四

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“德”,唯行道之所得者為“不孤”。若只依附著道,襲取而無所得,則直是浮游於倫物之際,自家先不關切,而聚散無恆,物亦莫之應矣。

「德」在心,「不孤單」在物。到此痛癢相關之處,名言將會窮。所以陳新安著個「天理自然之合」六字,大概說來,微妙親切。伯夷便必有叔齊,太伯便必有仲雍。乃至蕭、曹,丙、魏,自爾相成。若謝靈運,盡他說“忠義感君子”,畢竟無助之者。

此與“堯、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,桀、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,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”,意旨正同。故朱子以小人之德反證,以驗其理之同,則亦《大學》桀、紂帥暴民從之義爾。讀小注分別活看,大率類然。

二十五

「德不孤單」是從原頭說起,朱子所謂以理言是也。唯有其理,斯有其事。不然,則古今俱為疑府,如何孔子之門便有許多英材?事既良然,而所以然者不易知也,則唯德之不孤也。

至於德之所以不孤單,則除是孔子見得親切,說得如此斬截;不但有上觀千古、下觀萬年識量,而痛癢關心之際,直自血脈分明。鄰者,“如居之有鄰”,偶然相遭而遂合,非有心招致之也。其為德先於天則志動氣,其為德後於天則氣動志,特不可為無德者道耳。所以《集注》云「故有德者必有其類」。於“德不孤單”之下添個“有德者”,《集注》之補帖精密如此類者,自不可粗心看過,方信得有德者必有鄰之上,有德本不孤單的道理。

《易》云“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”,人也;又云“水流濕,火就燥”,天也。水無心而赴濕,濕亦無心而致水;火無心而趨燥,燥亦無心而延火。到此處,說感應已差一層,故曰「天理自然之合」。乃近海之區,一匙之水,亦自達於海;枯暵之候,一星之火而焚林。與夫黃河經萬裡堅燥之壤以赴海;通都大邑,火發既烈,則濕薪生芻,亦不轉盼而灰飛。前者氣動志,而後者志動氣,其歸一也。

蓋德之深淺,與時之難易,亦天理自然之消息,而伯夷能得之叔齊,季札不能得之闔廬,不足疑也。要其為「德不孤」之理,聖人則已洞見之矣。

《論語》中,唯言及德處為不易知。 “為政以德”,則“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眾星共之”,此又驀地說個“德不孤單”,皆夫子搬出家藏底珍寶,大段說與人知。知者知其所以然,不知者可以知其必然而已。嗚呼,難言之矣!

公冶長篇

[edit]

除孔子是上下千萬年語,自孟子以下,則莫不因時以立言。程子曰“曾點、漆雕開已見大意”,自程子從儒學、治道晦蒙否塞後作此一語,後人不可苦向上面討滋味,致墮疑網。蓋自秦以後,所謂儒學者,止於記誦詞章,所謂治道者,不過權謀術數,而身心之學,反以付之釋、老。故程子於此說,吾道中原有此不從事跡上立功名,文字上討血脈,端居無為而可以立萬事萬物之本者。為天德、王道大意之存,而二子為能見度。

及乎朱子之時,則雖有浙學,而高明者已羞為之,以奔騖於鵝湖,則須直顯漆雕開之本旨,以閒程子之言,使不為淫辭之所託,故實指之曰「'斯'指此理而言」。恐其不然,則將有以「斯」為此心者,抑將有以「斯」為眼前境物、翠竹黃花、燈籠露柱者。以故,朱子於此,有功於程子甚大。

而又曰“夫子說其篤志”,則以夫子之門,除求、路一輩頗在事蹟上做去,若顏、閔、冉、曾之徒,則莫不從事於斯理,固不但開為能然;而子之所以說開者,說其不自信之切於求己,而非與程子所謂「見大意」者同也。

朱子謂“未能決其將然”,陳氏謂“工夫不到頭,止於見大意”,下語自實。春秋之世,夫子之門,其為俗儒者正少,必不得已而以子路、冉有當之,然其視蕭、曹、房、杜,則固已別矣。即至劉子,也解說「民受天地之中以生,威儀所以定命」。則當時士大夫風味習尚可知,而「見大意」者,豈獨一開哉?

上蔡云“不安於小成”,成者亦事功之成也,而事功必有本領。朱子於此,卻以仁義忠孝帖出,直是親切。若朱子又云“推其極只是性”,則原程子言外之旨,原有“性學”二字,以別於俗儒、俗吏之學,故為引伸以推其極至如此。若漆雕開言「斯」之時,初未嘗即含一「性」字在內。

仁、義、忠、孝,固無非性者,而現前萬殊,根原一本,亦自不容籠統。性即理也,而有於「性」學者,抑有於「理」學者。 《易》曰“窮理盡性以至於命”,固已顯分差等。性藏夫理,而理顯夫性,故必窮理而乃以盡性,則自明誠者,所以不可躐等夫自誠明之天道。學必有其依,性必有其致。然則開之求信者,亦但於事言理,初未於理言性。即其言而熟繹之,當自知其所指矣。

程子之言,有為而言也。從俗儒、俗吏風尚浮詭之餘,而悠悠然於千載之上,有開與點,求諸此心、此理以為仕學,程子所為當諸心,而見其可說也。

開之言,非有為而言也。當洙、泗教隆之日,才可有為,而略小以圖大,欿然求諸己以必其無不信者,則所爭者在矢誌之厚薄敬肆,而不在事理之精粗。斯朱子「說其篤志」之言為尤切也。

朱子固欲表章程子之說以正聖學而絀事功,是以存其言,而顯其實曰「性」;亦恐性學說顯之後,將有以「三界惟心,自性普攝」之邪說,文致此章「信斯」之旨,是以別之曰理、曰篤志、曰仁義忠孝,反復於異同之閒,而知良工之心獨苦矣。讀者毋驚其異而有所去取,抑毋強為之同,如雙峰之所附會者,則可無負先儒矣。

程子曰“浮海之嘆,傷天下之無賢君也”,只此語最得。慶源不省程子之意,而云“憤世長往”,則既失之矣。至胡氏又云“無所容其身”,則愈謬甚。

無所容其身者,則張儉之望門投止是已,而夫子豈其然!道雖不行,容身自有餘地也。若云“憤世嫉俗”,則苟其欲隱,奚必於海?自衛反魯以後,夫子固不仕矣,何至悻悻然投身於無人之境而後遂其志哉?

程子傳《春秋》,於魯桓公及戎盟而書“至”,發其意曰“此聖人居夷浮海之意”。蓋謂聖人傷中國之無君,欲行道於海濱之國也,豈長往不返如管寧之避兵耶?海值魯東費、沂之境,其南則吳、越,其北則九夷、燕,其東則朝鮮、追貊。聖人不輕絕人,故亦聊致其想望。

然夷之於越,終視諸夏為難化,斯反复思之,要不可輕舍中華以冀非常之事,則裁度事理,不得徒為苟難者也。子路勇於行道,不憚化夷之難,故曰「好勇過我」。或謂好勇為勇退,則仕衛輒、使子羔之子路,豈勇退者哉?

臧文仲不仁者三,不知者三,繇其不善之積成,著而不可掩,則但據此六者,而其人之陷溺於惡已極矣。此六者是文仲相魯下很手、顯伎倆處,此外尚其惡之小者。故夫子他日直斥其竊位,而《春秋》於其告糴,特目言其罪。安得有如吳氏所云「善者多」哉?

若子產有君子之道四,其四者則修己、治人、敦倫、篤行之大德也。子產之於君子,其不得當者,蓋亦鮮矣。吳氏揚積惡之臧辰,抑備美之子產,吾不知其何見也!

若區區於“三”“四”二字上較全缺,則人之不善者,豈必千不仁、萬不知之可指數;而夫子云“君子之道四”,“君子道者三”,亦為闕陷之詞耶?

臧孫之惡,若躋僖下展,隨得其一,即天理蔑盡;居蔡之事,猶其小者,特以徵其昏迷狂妄之本耳。以其躋僖公之心,得當為之,弒父與君可也。以其下展禽之心,使宰天下,李林甫、史彌遠蔑以加也。若子產,自三代以上人物,垂、益、呂、散之流亞,自非吳氏章句之智所知。

“不知其仁”,是說當時人物有屬望之意,言不決絕。 「未知,焉得仁」,則心既不可知,跡猶不可許,故直曰焉得而謂之仁,是竟置之不仁之等矣。故《集注》向後補出「不仁可見」一段,原非分外。其云“所謀者無非僭王宣夏之事”,找定他君臣之間,新舊之際,所為忘榮辱、忘恩怨者,只要大家一心攛掇教楚做個亂首。而文子仕齊,既不討賊,未幾而復反,則避亂之意居多,亦自此可見。唯然,故夫子決言之曰“焉得仁”,猶言“焉得儉”“焉得剛”也。

乃所以必云「未知」者,不但聖人不輕絕人之德,而於理亦自有難以一概言者。據此,二子大體,則是不仁。特此二事,或其去位之際,避難之時,偶然天理髮見,而子文前之所謀僭王樂夏之志,因而脫然如失,文子後日之復反於齊,仍與崔、慶同列者,亦持守之不足,轉念為之,而非其初心;乃若當事一念,則與乍見孺子入井之惻怛同其發現。故不能直斥此二事之不仁,而以「未知」疑之。

然使其當事一念,即無私而發於天理,要為仁之見端而非即仁,況其猶在不可知之天者乎?子文只是盡心所事,文子只是利祿情過輕。遇著平居時,兩件無所見長,則敗缺盡見;一蒞乎變,恰恰好教者忠、清露穎而出,故一似中當事之理而若無私,然亦一事之忠、清而已。若夷、齊之清,比乾之忠,卻千迴萬折,打疊到天理人心極處,才與他個恰好底忠、清。故箕子之與比干言者,曰「自靖,人自獻於先王」;夫子之論夷、齊,曰「求仁而得仁」;明其非信著一往之志氣,一直做去便好。子文心有所主,故事堪持久,而所失愈遠;文子心未有主,故驀地暢快,且若無病,而後不可繼。托體卑小,而用乘於偶然,其與全體不息以當理而無私者,直相去如天淵矣。

繇此思之,則程子有云「聖人為之,亦止是忠、清」者,或亦砭門人執事忘理之失,而非允論也。聖人之去位而不慍、辭祿而不吝者,必不可以忠清。乃聖人之所為者,則亦必不同於二子。使聖人而為子文,其所告於僚友者,既萬不如子文之所告矣。使聖人而為文子,則不但以棄十乘為高,而前乎所以消弒逆之萌,後乎所以正討賊之義者,其必有為矣。則聖人之所以為聖人者,正以不為二子之所為,而豈可云為之亦但忠、清也哉?

仁、不仁之別,須在本體上分別,不但以用。然有其體者,必有其用,則聖人之異於人者,亦可於用徵之,而非其異以體者有同用,異於德者有同道也。曾聖人而僅忠、清也乎?凡小注所引程子之說為《集註》所不收者,大抵多得理遺事之論,讀者分別觀之可也。

南軒所云“類此”二字,較為精密;而又云“不妨”,則亦有弊。聖人正於此等去處見仁之全體大用,豈但不妨而已耶?

程子言思,在善一邊說,方得聖人之旨。那胡思亂想,卻叫不得思。 《洪範》言“思作睿”,孟子言“思則得之”。思原是人心之良能,那得有惡來?思者,思其是非,亦思其利害。只緣思利害之思亦云思,便疑思有惡之一路。乃不知天下之工於趨利而避害,必竟是浮情囂氣,趁著者耳目之官,揀肥擇軟。若其能思,則天然之則,即此為是,即此為利矣。故《洪範》以思配土。如“水曰潤下”,便游移不貞,隨地而潤,隨下而下。若“土爰作物穡”,則用必有功也。

季文子三思而行,夫子卻說“再斯可矣”,顯然思未有失,而失在三。若向利欲上著想,則一且不可,而況於再?三思者,只是在者一條路上三思。如先兩次是審擇天理,落尾在利欲上作計較,則叫做為善不終,而不肯於善之一途畢用其思,落尾掉向一邊去,如何可總計而目言之曰三?

後人只為宣公篡弒一事,奚落得文子不值一錢。看來,夫子原不於文子施誅心之法,以其心無可誅也。金仁山摘其黜莒僕一事,為奪宣公之權。如此吹毛求疵,人之得免於亂賊者無幾矣。

文子之黜莒僕,乃其打草驚蛇之大用,正是一段正氣之初幾,為逆亂之廷作砥柱。到後來不討賊而為之納賄賂,則亦非但避一身一家之禍,而特恐其不當之反以誤國,故如齊以視強鄰之從違而為之計。文子始終一觀挑釁待時之心,直算到逐歸父之日,是他不從賊一大結果。看來,做得也好,幾與狄梁公同。

且弒嗣君者,仲遂也,敬嬴也,非盡宣公也。屈之於宣公,伸之於東門氏,亦是義理極細處。宣公亦文公之子也。惡、視既死,而宣公又伏其辜負,則文公之血脈摧殘幾盡矣。故文子於此熟思到底,也在義理上遲回審處。不然,則妾不衣帛,馬不食粟,遇苕丘之難而不屈,豈懷祿畏死而甘為逆黨者哉?特其圖畫深沉,作法巧妙,而非居易俟命之正道,則反不如逐莒僕時之忠勇足任爾。

其對宣公之詞曰“見無禮於君者,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”,又曰“於舜之功二十之一”,皆諷宣公以誅仲遂。仲遂誅,則宣公固不妨如叔孫舍之得立也。宣公既不之聽,便想從容自下手做。乃以夫子「再斯可矣」之義處之,則當亟正討賊之詞,即事不克,此心已靖,而不必決逐東門之為快耳。除聖人之大中至正,則文子之與溫太真、狄樑公,自是千古血性人,勿事輕為彈射。

凡為惡者,只是不思。曹操之揣摩計量,可謂窮工極巧矣,讀他讓還三縣令,卻是發付不下。緣他迎天子都許時,也只拼著膽做去,萬一官渡之戰不勝,則亦郎當無狀矣。又如王莽於漢,也只乘著時勢莽撞,那一事是心坎中流出的作用,後來所以一倍蠢拙可笑。三代而下,唯漢光武能用其思,則已節期中理。掣滿帆,入危地,饒他姦險,總是此心不靈,季文子則不然。後世唯魏相、李泌似之。益以知思之有善而無惡也。

緣說孔子之志大於顏子,又云氣像如天地,故不知者務恢廓以言其大,即此便極差謬。如以人之多少、功之廣狹分聖賢,則除是空虛盡、世界盡、我願無盡,方到極處,而孔子之言,亦眇乎小矣。繇此不審,乃有老者、朋友、少者「該盡天下人」之一說,跡是實非,誤後學不淺。

且勿論夫子言老者、少者,初非以盡乎天下之老少,必須其老、其少與我相接,方可施其安之、懷之之事。而所謂朋友者,則必非年齒與我上下而即可謂之朋友,則尤明甚。天下之人,非老、非少,林林總總皆是也。若鹹以為朋友,則屠羊酤酒之夫,亦君子之應求乎?於孺悲則無疾而言疾,於陽貨則亡而往拜,如此類者,不以信朋友者信之,蓋多矣。

同門曰朋,同志曰友。同門、同志,而後信以先施也。朋友既然,老少可知。不可與安者,亦不得而強安之;不可與信者,亦不得而強信之;不可與懷者,亦不得而強懷之。特聖人胸中,不預畜一不安、不信、不懷之心,以待此等,則已廓然大公矣。

安一老者亦安也,安天下之老者亦安也。懷一少者亦懷也,懷天下之少者亦懷也。而朋友之多寡,尤其不可強焉者也。時之所值不同,位之得為有別,勢之所可伸者亦有其差等。聖人本兼小大、多少而為言,而其不可施吾安、信、懷者,正如天地之化有所不能生成而非私耳。

特在為老、為少,則原為愛敬、哀矜之理所託,故親疏雖有等殺,而即在疏者,苟與吾以事相接,亦必酌致其安之、懷之之心。若其非老非少,則非愛敬所宜加隆、哀矜所宜加厚者。其為塗之人也,雖與我名相聞而事相接,終亦塗之人而已矣。終為塗之人,則吾忠告善道、鶴鳴子和之孚,自不容於妄投。故夫盡天下之人,苟非朋友,特勿虞勿詐而已足矣。信之者,豈但勿虞勿詐而已哉?言必以情,事必加厚,踐之於終,必其循而無違始也。

安、信、懷者,施之以德也,非但無損於彼之謂也。如天地之有明必聚於日月,五性之靈必授於人,而禽獸草木不與焉。即此可想聖人氣象與造化同其撰處。若云盡天下之人,非安即信,非信即懷,泛泛然求諸物而先喪其己,為墨而已矣,為佛而已矣。善觀聖人氣象者,勿徒為荒遠而失實也。

子路願共敝裘、馬,顏子願無伐、無施,其氣像不如夫子之大處,正在消息未到恰好地。老、少、朋友三者,已分節目,而三者之外,尤為一大界限,所以體不失而用不匱。張子《西銘》一篇,顯得理一分殊,才與天道聖性相為合符。終不可說會萬物為一己者,其唯聖人也。出釋氏《肇論》。

《讀四書大全說》卷四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