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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東西,價既便宜些又精英些;而且大企業家對於市場的認識較清楚,知道在什麼地方并怎樣去買便宜貨。同樣,在賣貨方面,小企業家總常常居於劣等地位。大工廠,主不但比較知道清楚在甚麼地方賣得貴些(爲這個目的,他有他的敗子,他是與交易所通聲氣的,交易所匯集了和貨價的報告,差不多與全世界有聯絡);而且他遠能够等待,不急於出售。譬如,他的貨物的價格若是太低,他可以把這貨物保存在堆棧裡,一直等到那貨物價格抬高起來。小業主可不能够這樣辦。他靠賣物爲生。貨物一賣出去,他即刻就把收得的錢拿去維持他的生活:他沒有多餘的默項。因此,無論是什麼價錢,他都不能不把貨物賣去,否則他就要餓死。在這樣情形底下,他的損失很大,這是顯然易見的。
末了,大生產在信託方面也佔便宜。當那大企業家急需欺項的時候,他常常能够借得着。無論那家銀行都願意借給『可靠的』商號,並且借款的利息比較很小。至於小業主,那差不多是没有人肯信任的,即許有人肯信任他,借給款項,那所借欺項的利息也是非常之高。因此,小生產者易於跌落在放高利的人的爪裡。
大工業既有這些便宜,我們便可明白,爲什麼在資本主義社會裡,小生產制必然是